VS@ECK wrote:名嘴打臉遠雄發言人...(恕刪) 台北市政府的 Guts 到底在那?如果當日覺的大雄喝了酒,不適開會,就應該喊卡,大聲哧喝,不用給大雄面子,警告他下次尊重開會,尊重市府!吃像那麼難看,大雄今天是不是也可以反咬市府,某代表員出席會議之前還有打炮?會都開完了,放什麼馬後炮?
miamivice wrote:4. 趙董事長生活自律甚嚴且注重養生,董事長已多日滴酒未沾,近日更沒有應酬行程安排,...(恕刪) 沒錯,是"多日",又不是"數月"。話又說回來,商談時,巴不得請兩個妹妹坐對方老闆旁邊,然後灌一些酒,那就很好談了。
不良老年 wrote:沒錯,是"多日",又不是"數月"。話又說回來,商談時,巴不得請兩個妹妹坐對方老闆旁邊,然後灌一些酒,那就很好談了。...(恕刪) 不管是多日,還是數月,還是永遠,只要那天他沒喝酒,就有名譽受損的可能。試問,哪個正經公司的老總和政府進行重大談判的時候會滿身酒氣?如果真的如此:- 如果我是投資人、很可能會拋售股票。拋售不及的,就會賠錢。- 如果是銀行、除非背後有問題,不然多多少少必須內部討論並考慮抽銀根的可能。- 如果是可能來往的客戶,一定會考慮未來是不是應該繼續合作。就算繼續合作,只怕談判態度會不同。如果說這句話的人無法證明大雄當天真的喝得醉醺醺的,那就有責任。如果遠雄不告,就是可能真的有問題。如果真的有問題,那麼管理層是否應該向賠了錢的股東負責?說別的都是假的。君子坦蕩蕩,心裡沒有鬼,何懼法院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