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ar1234 wrote:
我記得只有三個聲明,前兩個都是別人代發的。
那別人代發有沒有經過林父母同意?
JasonQ wrote:
小弟還是要出來呼籲一下 ~
與論如水,能載舟也能覆舟 ~
法律上的攻防那是男女雙方家屬的事情,你、我及眾多的網友都只是觀眾罷了。
但是,如果這次的事件從一開始就是定調要用輿論的力量去制裁男方。那至少推動輿論產生漣漪的當事人(出版社與女方父母)應該要承擔提供"正確"、"完整"的資訊的責任。
男方有沒有罪、有沒有道德瑕疵,對社會大眾來說都沒有意義。
對社會大眾來說,募集了輿論的力量實現的是正義? 還是邪惡的力量(嗨爪!)?
腳尾飯事件當初讓社會大眾義憤填膺的撻伐小吃攤,事後證明小吃攤是最無辜的好人,也是被輿論傷的最深的好人。
南港小模命案在凶嫌刻意的操作之下,讓網路上的正氣凜然的網友,莫名其妙差點成為逼死無辜閨密的幫兇。
更不用說,正義的鄉民與嚼舌根的金紙店老闆是如何以"正義的輿論"去傷害媽媽嘴的三位股東。
輿論的力量是像我們這種沒有權力的小市民最後能依賴的正義。
若是因為惡意的行為誤導輿論,讓不斷受騙的社會大眾從此不再關心社會上的公平正義,你、我還有可以仰賴的依靠嗎?
jaar1234 wrote:目的達成之前努力活著,目的達成之後可以繼續每天鍛鍊身體努力活著,也可以安享天年坦然面對生命終點。
如果有人說「反攻大陸之前絕不會死」,那麼反攻大陸之後是不是就該去自殺?
jaar1234 wrote:所以你的作為是:他不出來面對,我不會停止引用網路資料;他出來面對,我可能會停止引用網路資料,也可能會繼續引用網路資料。
我說在狼師出來面對前不會停止,我有說出來面對後就停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