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板上寫著「男男」不表示老師在教肛交…而是在教同性愛

哇勒妳好 wrote:
你20年前才開始玩電(恕刪)

人家講
"民國78年,我在玩電腦時(那時候286剛出來,螢幕還是黑白,DOS系統喔~)"
超過30年, 你卻只算20年, 你的資質真的有點待...加強
我想, 僅接觸DOS6.0的小屁孩,
應該沒玩過286電腦, 甚至沒聽過!! 那是Dos3.0的年代, 軟碟開機及沒有Windows系統(剛上市)
如果都是教師, 光年資對方大你好幾截, 你該尊重些
或許你這年紀學校已經沒教禮義廉恥了, 但還是建議...
唉, 多說無益, 世風日下

哇勒妳好 wrote:
劉老師這段課程是經過教育局認定符合專業,你的權限有在教育局之上嗎?

范巽綠前局長, 本身是政治人物出身, 沒教育背景, 她當局長支持你, 不就是為了政黨立場為選票(同志族群)
教育局幫你背書, 你好像被寵上天
所以我一直強調, 請你再辦一次教學, 我會請各大媒體努力報導
並讓現有的教育局來重新評估, 教學是否洽當?!

有種重辦一次, 若沒辦就別再講有教育局背書

對了, 印象中范局長的標案風波, 沒少於於伊立喔
你繼續提教育局, 可別害范巽綠日後被查案!!

哇勒妳好 wrote:
會提到性平教育是樓上有某位說出「性平教育只適合在高中以上才實行」這種荒謬的話。
這一段課程是教育孩子什麼是「保險套」,根本與他們會不會用到保險套毫無關係

「性平教育只適合在高中以上才實行」這種荒謬的話。
請問是哪類的性平教育?? 說清楚講明白再來論
模糊焦點一直是你的策略
性傾向或同志類的性平教育, 確實課綱高中才有
兩性平權的性平確實該由國小開始教起(兩性平權), 兩性要互相尊重!!

哇勒妳好 wrote:
再來,劉老師這課程的確是單純的「性教育」
會使用到保險套的情況還有男/男以及女/女(指險套)
你說,整段課程到底哪裡有在教肛交?

男男用指手套嘿修唷, 你當我們是小學生
你自己講介紹男男用保險套, 不是用在肛交嗎?
自己打嘴, 自己不承認還要硬凹

另外小學生的性教育都還不能教導完整的性愛
你是用保險套教避孕嗎? 會不會越級了, 還是教避免愛滋?

哇勒妳好 wrote: 劉老師這段課程是經過教育局認定符合專業,你的權限有在教育局之上嗎?
沒有的話你的反對論點有專業人士的背書嗎?

我們也公投法背書, 這樣可以嗎?? 107公投第11條第15條
另外教育部說"新舊課本都沒有教(肛交)!教育部"
那你拿保險套教男男可用, 不也違反教育部的規定
"課堂上或許肛交的字眼沒說出來, 但隱諱的表是應該有, 不然如何解釋男男性交"

哇勒妳好 wrote: 光看到你這一大段連標點符號都不用使用的文字,就可以判斷出你沒什麼學歷了啊~一個沒學歷沒專業背景的人你還想要談什麼教育

一個僅用標點符號就認定別人的, 層級真的不高
"一個講別人沒學歷沒專業背景的人"
=>基本上學歷越高, 越會謙遜的不批評他人的學歷, 你這邊反了!!

哇勒妳好 wrote: 不過他的弟弟李遠鵬教授剛好以前是我的指導教授

說說那年的, 我去調調問問
交大的學生, 現在水平已經變成這個樣,
唉!!

剛剛查了一下, 那位劉老師對肛交非常感冒
如同閣下
答案大致揭曉!!
im_maximus wrote:
人家講"民國78年,...(恕刪)


他修改過文章啦~
昨晚他確實是只有打「兩二十年前」而已。

你不認同教育局?
那給你看看律師怎麼說
律師林夙慧接受表示,所謂「猥褻」實務上的見解很多,但要構成法律上的犯罪行為,是必須要能引起或誘發人性慾;但劉育豪的課程內容是在教育孩子正確性觀念、讓孩子尊重自己以及別人的身體,「這怎麼會是妨害風化?」
她也說,性別教育本來就要從學校開始落實,因此這件事情看來就是「意識型態的爭議」,硬是要把老師依法上課的內容放大、鬧大,說穿了就是「恐同」。
簡單講就他媽無聊的恐同團體在鬧事而已嘛!
教育局、律師、檢察官都說這堂課沒有問題了,請問你究竟找不找得到任何一位專業人士為你「違法」和「不適合」的說法背書!

然後你還在放大解讀「教學會使用到保險套的族群包括男/男和女/女(指險套)」(這裡意思是指女/女通常都是用指險套),把這段話解讀成「老師在課堂上教學如何肛交」,除了為李佳芬無腦護航的韓粉,哪一個正常人會如此跳躍式邏輯思考的?
依照你們這種智障一般的邏輯來說,黑板上寫「毒品」,就可以指控老師「公然在課堂上教如何吸毒」了啊!
哇勒妳好 wrote:
他修改過文章啦~昨晚(恕刪)


這件事不管李佳芬說的話, 回到當年在該校學區是軒然大波。
家長嚇壞了! 只是網路上沒什麼抗議記錄留下來。

心裡有顏色才會一直導引到李加分身上。 不是翻暑粉也對這種教學過程搖頭。

以法理來說,結果推論是由行為與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如果在課堂沒有提到肛, 但是 保險套, 男與男情境, 性行為衛教,結果推論可以選擇由哪一面來看。
你覺得沒有缸,但是絕大部份人認為有。
若是改由陪審團制度, 這種問題就可以得到共識答案。

如果只以為沒有講出關鍵字,就沒有關鍵字, 這就不用談下去。

這件事在教育界重點是 『 保險套, 男與男情境, 性行為衛教』 本來就不該在三年級教授, 到底在急什麼?
為什麼本來該在五六年級教的一定要提前?

當年教育局一直避談一個問題, 五六年級才要學的東西,為什麼要提前?
一直用切割說法, 教材沒問題。
但是放錯時間產生的問題誰負責?

不過以這一長串看得出來, 這一年頭年輕人好好討論就髒字罵人。
不知道是教育出問題,還是心態有問題。
剛好各位為人父母可以做出選擇。
樓上其實不用浪費時間打這麼多字,直接拉黑,省事多了
哇勒妳好 wrote:
他修改過文章啦~昨晚(恕刪)


哈哈哈我喜歡你的態度,根本是在為同性戀族群和性教育以及性平教育招黑,原來同性戀們是絕對說不得的,連有疑慮都不行,有疑問就是教育程度低下,不看研究報告什麼的,還以粗鄙不堪的文字回擊質疑者,原來教育不用考慮各國國情的!?
都已拿出假屌+保險套搭配黑板上男男/男女/女女的文字然後說沒引導小三生往肛交的聯想?!他/她們連毛都沒長齊啊!而且拿出仿真假屌給小三生看,怎麼兒少法沒規範嗎?!
黑板單純寫吸毒完全沒問題,但同時拿出各種毒品來解說如何吸食以及吸食後快感和後遺症就是不行。
那麼想搞小孩就自己生,自己天天性平自己的小孩,什麼同性戀生不出來那我們幫不了
所以那根假陽具教具到底有沒有沾染過人的體液?
doc92018 wrote:
所以那根假陽具教具到底有沒有沾染過人的體液?(恕刪)

手汗算不算?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所以那根假陽具教具到底沾染過幾種人的體液?
哇勒妳好 wrote:
他修改過文章啦~昨晚(恕刪)


18禁可以編入課綱了

反正都是在教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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