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牛CEO wrote:他去申報了嗎?怎了 (恕刪) https://www.tpk.moj.gov.tw/9903/10069/103379/關懷弱勢重要措施 採取主動、積極援助作為...採取主動、積極援助作為 就執行署講的阿 對嗎 那真的假的?
kantinger wrote:https://www.tpk.moj.gov.tw/9903/10069/103379/關懷弱勢重要措施 採取主動、積極援助作為...採取主動、積極援助作為 就執行署講的阿 對嗎 那真的假的? 有房子還叫作弱勢..........Errrrrrrr.................在居家版的鄉友表示喜歡違規不付錢記的把自己名下不要有任何財產這樣就可以等政府 採取主動 積極援助
監察院已經受理調查本案.就靜靜看下去吧.看兩頁新聞稿.我笑了義正言辭.好像無可救藥.才執行槍決.拍賣.要是冒出一個機車動產證明或可供查封物件.又或是聲明異議........提存合法性及利息等諸多後續問題認真要走程序.可發現處處充滿瑕疵疑點.鑑價擔保.足額裁判費.提存光最簡單查封鑑價.抵押擔保.甚至裁判費.別說一般網民酸民知道完整程序
逛逛3455 wrote:我家遭法拍!未繳1萬8(恕刪) 政府幹的好 搞不懂 幫嗆聲政府的人 真的知道詳情嗎今天看到新聞政府人說 事主 欠政府10幾張罰單(沒記錯的話 還有無照駕駛 )一直催繳 都置之不理現在法拍後 才在靠邀比例原則 ?? 看到鬼了對於一位 欠了10幾張罰單欠了的 生物你跟我說 比例原則 ??那按照法規 繳罰款的大眾 是白癡??某些台大法律的教授 跳出來幫事主造勢我想問一下小燈泡事件 那些教授在哪裡新店區 隨機殺人事件發生後 那些教授又在哪裡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4150057.aspx台灣人很奇怪 政府按照法律辦事 也不行一堆人幫陳姓事主 造聲勢 還把他塑造成 被害者真是看到鬼了這是在鼓勵 大家不繳罰單 對抗法律嗎
kantinger wrote:政府存在的目的,是要照顧人民,解決人民的問題,行政 執行署除貫徹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對於弱勢族群 亦秉持著「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採取各種具體作為 以體恤、關懷經濟弱勢族群。恕刪) 你講的都對 可是跟這次的事主 有何關係 ??這位事主 是慣犯 一堆罰單都置之不理就是擺明政府 拿他沒辦法現在政府祭出鐵腕 你們又有意見你們到底想幹嘛 ??
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行政執行有無違反比例原則、程序是否完備,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基隆一民眾4年前積欠1.8萬元交通罰單,導致市價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今年1月以135萬元法拍。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關注此案,質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相關執行程序有無完備」,已申請自動調查。基隆市43歲陳姓男子陳4年前積欠1萬8千多元的交通違規罰鍰,因遲未繳納,導致市價約250萬元3樓透天厝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今年1月以135萬元的賤價法拍,法院勒令4月底若不搬走,公權力將強制處分。由於陳男家中有70歲母親及就讀高三、高一的兒女一雙,一家四口靠他到工地做日薪1800元的粗工,唯一棲身之所遭政府法拍令他無法接受,批評政府執法違反比例原則,泣訴祖先留下來的房子「被政府這個強盜搶走」、「逼我帶全家人去死!」陳男調卷查詢發現,法院執行官竟然找鎖匠闖入屋內拍照,未依規定貼封條,他怒斥:「有貼封條起碼讓我知道家有危險了,判死刑之前至少告訴我一聲吧?」監委認為,為了1萬8千元欠繳罰單,卻拍賣人民賴以生存之唯一居所,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有無侵害人民居住權?另當事人是否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相關執行程序是否完備?有無執行過當?為保障法律程序正義及人民財產權益,實有詳予探究及瞭解之必要,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