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迅速槍決小燈泡母:心情糟糕


Jfjnvkkffjdf wrote:
鄭捷迅速槍決 小燈...(恕刪)

小燈泡媽真是個活菩薩
是地!!自認是,廢死心態大都是用神的視野在看待人間,

故不食煙火,超脫人之七情六慾,所訴所願也是凡人無法接受,

不思自行反思社會有問題,犯人不悔己過怨天下不公,

兩者之間相同之處是對於現世不滿,

一則行善,願天下無賊,一則為惡,貪眾生苦難
sogo360 wrote:
小燈泡媽真是個活菩...(恕刪)
寂寞單身女王你還真敢說!!不過我不會原諒你的,你欠支持你的朋友一個道歉

Jfjnvkkffjdf wrote:
請問國家,執行死刑之前.....是不是應該先做完該做的功課?!


應該請教這位人間普薩,
執行死刑之前,
加害者要不要先帶回你家,
把該作完的功課作完?


sogo360 wrote:
小燈泡媽真是個活菩...(恕刪)


不施霹靂手段

難顯菩薩心腸


脫俗天使 wrote:
是地!!自認是,廢...(恕刪)


小燈泡媽媽發言確實有不妥之處,因其不是鄭捷事件的當事人

我覺得閣下為理性之人,故與您談談死刑存廢

其實挪威這個國家廢除死刑,警察也不配槍

是不是也用神的視野看人間呢?

我覺得死刑與否其實是假議題,與您分享我寫給朋友之文章

你有想過被害者跟家屬的心情嗎---這就是台灣目前支持死刑的共識,可是也有相反的國度就是挪威,警察甚至不配槍,當挪威殺人魔事件爆發時,台灣人蜂擁去挪威人臉書幸災樂禍的洗版,諷刺的是布列維克剛好是支持死刑的極右派份子

布氏其宣言「有些情況殘酷是必要的,拒絕用殘酷的必要手段,是背叛你想保護的人。」---是不是很像某些支持死刑的人的言語?

「一旦決定攻擊,殺掉太多人,總比殺得不夠來得好,否則,原本想要對意識形態產生一定程度的衝擊,結果殺得不夠,影響力可能降低。」

這個人就跟酒鬼薔葳聖斗或蝙蝠俠的小丑一樣,要用極端的方法來製造社會的對立跟仇恨,證明自己的價值觀是對

其實死刑與否根本是假議題,因為一定會有某種情況會傷害到生命,重點是社會共識是不是有更成熟的凝聚,知道死刑只是一種方式,甚至是人類對生命極端無解狀況的一種謙卑(如佛經中菩薩願下地獄而殺人護生)

獨覺禪 wrote:
諷刺的是布列維克剛好是支持死刑的極右派份子
布氏其宣言「有些情況殘酷是必要的,拒絕用殘酷的必要手段,是背叛你想保護的人。」---是不是很像某些支持死刑的人的言語?
「一旦決定攻擊,殺掉太多人,總比殺得不夠來得好,否則,原本想要對意識形態產生一定程度的衝擊,結果殺得不夠,影響力可能降低。」
這個人就跟酒鬼薔葳聖斗或蝙蝠俠的小丑一樣,要用極端的方法來製造社會的對立跟仇恨,證明自己的價值觀是對...(恕刪)


言下之意是?~


支持死刑=製造社會衝突對立?~

要不要去問問看社會上多數人是怎麼看待鄭捷案相關發展 & 大家對於小燈泡她媽對鄭捷案的發言感想?~

凝聚社會共識嘛~

獨覺禪 wrote:
...(恕刪)其實死刑與否根本是假議題,因為一定會有某種情況會傷害到生命,重點是社會共識是不是有更成熟的凝聚,知道死刑只是一種方式,甚至是人類對生命極端無解狀況的一種謙卑(如佛經中菩薩願下地獄而殺人護生)
獨覺禪 wrote:
小燈泡媽媽發言確實有...(恕刪)

你把一個殺了幾十個人之後的人闡述他的論點...
跟一個社會對於連續殺人犯希望國家執行法制套在一起...是要張飛打岳飛嗎...如果這樣那希特勒不是更好例子...程度 狀態 都不同硬要兜在一起...又不是輿論要求對沒犯案的執行死刑...跟一個無故為了他的理念濫殺同胞的根本差了十萬八千里....可以不要亂扯嗎
人有千百種病

要用千百種方法對治


貪生怕死是生物通性

怕死的人肯定不少


廢死無疑是自廢武功

可以從嚴,可以避而少用,何須自廢武功?


當有人,因為砍下去會死刑,拉回理智,而放下刀子,就功德無量了
你的主張以有人回應,廢死主張太過躁進,凡事皆非一力硬性扭轉,單論廢死常主張冤案所以一定要廢死,

我另外提供你一種看法,看看兩者之間能否取得平衡,採用緩死刑方式,

不只是有教化可能可以免判死,而要有緩死刑的概念,要有類似假釋方式,

就是在教化期間每月評分每年考核,犯人為了求生約束自己的行為,

常見為何改判後服刑後再犯,就是他認為已把罪行用坐牢抵上,

問題坐牢只是懲罰手段之一,教化是終身概念,大陸常用勞改也是這樣,

雖然不用馬上死刑,但需要長期改變犯人的思想,雖說人有思想自由,

但這個自由不包括損害別人,教化不也是要改變犯人的思想,

緩死刑不是免死,而是讓犯人認知他的行為是過錯,在日後每一天為他的罪刑負起責任,

一但怠惰不改,就逐漸刪去他的時間,有如末日時鐘,不服教化仍然是為自己罪刑負起死刑的結果,

並且由廢死團體提供教誨之責(政府支薪),如鄭捷之流,救無可救,至死不悔,讓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廢死團體亦要為緩死刑之延,或是犯後在犯的犯人視為同犯,擔起保證人之責,負起補償之任,

不知你覺得廢死團體願意接受嗎???

不願不就是不相信自己的主張

願意就與負責與犯罪者一樣為自己主張造成後果負責
獨覺禪 wrote:
小燈泡媽媽發言確實...(恕刪)
寂寞單身女王你還真敢說!!不過我不會原諒你的,你欠支持你的朋友一個道歉

脫俗天使 wrote:
你的主張以有人回應...(恕刪)


感謝您花時間回應

我沒有對廢死團體抱太大期望,因為他們的廢死理念比較走學術派

倒是有個國外來台灣服務的神父

可以把一些有暴力傾向的問題人物帶在身邊教化

所以您提出的緩死刑不無可能

就是要看擔保人的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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