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心理系性侵事件...


sunhm wrote:
所謂的加害人,後來...(恕刪)

不太一樣吧
西瓜偎大邊

那些參與的審判者很明顯的就是靠老師那邊,老師先開砲說:罪人有罪,後面就一窩蜂跟著說有罪

正常學生想要順利畢業修學分有可能會抗衡老師和教授系主任嗎?騙人沒當過學生喔!
受害者被公審 VS 加害者正常上下課無風無雨趴趴造(擦屁股失敗聽說被退學了)
幹話黨功德滿天飛
新發展,性侵嫌疑犯剛才已經被輔大退學確定了...
sunhm wrote:
找出另一例: 男性...(恕刪)


所以呢

你是想鼓吹性侵無罪論?

只要法官判無罪?

你用這幾個例子 只是讓人覺得你對法完全不懂啊~~法院是看證據的...
陽春麵101 wrote:
新發展,性侵嫌疑犯...(恕刪)


是的 剛剛輔仁大學對○生三度維持退學處分

輔大心理系工作小組中鼓吹無法讓性侵犯退學的

甚至幫性侵犯跟受害者談條件的

造成受害者二度傷害的

要不要出來道歉或是說明一下?

接下來就是司法程序了.....

如果我是受害者律師 這案子又發生在美國 我一定會建議連輔大哪幾位一起告一告

你是在被告的律師事務所打工嗎?

這麼用心在幫他找判例




sunhm wrote:
所謂的加害人,
後來去了醫院沒有?
有的話人家可能拿的出酒醉証明
有人清楚其他 "兩方都酒醉" 的性侵審判案例嗎?
目前找到一個: 女大生告性侵 男大生不起訴


原告事後問朋友要不要跟被告交往,所以你覺得咧?



sunhm wrote:
只想瞭解類似案例!
光是底下這一例就超乎想像: 美少女醉後被撿屍口交 法官判性侵不成立
要是加害人是20歲以上成年人,
會是相同判決嗎?


美國案例? 別鬧了! 要不要幫你找宋朝案例? 可能比較有用!




sunhm wrote:
找出另一例: 男性侵無罪 法官:酒醉喪失行為能力
相信辯方律師當然更是神通廣大,
到時就看法官會怎麼判


最高法院打臉撤銷了

更一審判決5年10個月







其實拼命找這種判例沒用

加害人酒醉 所以不會是性侵?

這跟夏林清的理論一樣,

被害人有意識 所以不會是性侵?

這都禁不起挑戰吧!

陽春麵101 wrote:
新發展,性侵嫌疑犯...(恕刪)

退學是一定要的
你看他一時情欲的流動
讓他敬愛的教授社會地位也跟著流動
根本罪無可逭
好奇的➕害者身旁怎都沒有想紅的出來爆料
他以往表現經歷
被害人畢業其男友休學,現在退學已經失去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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