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一直說
摸一下是犯法嗎??
摸一下會死啊!!
摸一下會壞啊!!
是壞了嗎??
刮花了嗎??
損壞了賠你嘛!!
都是目前社會亂源的隱憂!!
可以避免諸多爭議爭執!!
卻不去避免??
等真的有問題發生時.
再來依法論法?!
就像是一定要有人受傷或是死亡後.
才來檢討嗎??
只顧慮到自己.
枉顧他人感受.
反正 沒損壞. / 沒受傷. / 沒死亡. 等發生問題了再說??
台灣這麼亂也不是沒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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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人提出的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
裡面只有認同一句話.
若是認為 "不給碰是道理" 是會自婊的!!
真的較真的話!!
真的會連家門都跨不出去!!
就如同滿多人提出的 "路邊的機車腳踏車都不能碰喔!!" 一樣.
其餘的繞來繞去.
都是在為 "碎屍萬段" 這四個字在鋪路.
整個事件.
若是那位母親有基本的倫理道德觀念.
會有後續的延燒嗎??
會有 "碎屍萬段" 的字眼出現嗎??
若是
對有錢人有仇富心態!!
對那位將軍有成見!!
還是對 "碎屍萬段" 無法忍受!!
真的歡迎那位母親去提告!!
或是各位幫那位母親提告!!
個人都支持!!
但請不要 忽略或漠視 那位母親的基本倫理道德觀念偏差問題!!
這也是目前台灣社會風俗習性最直接的反射!!
台灣真的夠亂了!!
請各位冷靜思考.
不要為辯而辯!!
不要為台灣亂象再貢獻一份心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