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投是笑話,同婚法過二讀


ASRAAM wrote:
您這就是明顯的矯枉過正了
大概就跟宣揚婚姻美好騙小孩結婚.
(然後事後才發現要面對的問題真多,跨不過去愛上別人又不能離婚一樣)

事物我們希望是平衡的
教育男性的認識時同時自然也要教育女性的認識
教育同性戀是正常的同時自然也要教育異性戀也很正常
教育同性戀性行為與相關安全知識時同時自然也要教育異性戀性行為與相關安全知識
教育戀愛與相處的同時也要教育分手與離別
是要讓他們以充分了解作為基礎而能做出自己的選擇
(而不是只會洗腦會念書就會萬事成功或是世界上唯有上帝這種單一路線)


我們以前不叫做"異性戀"啊!自從"同性戀"正常了以後,我們這些正常人就變成"異性戀"了,你們還說,這不干我們的事?

同性戀我沒意見,但請不要"教育"我們,更不要用這種讓你們正常的教育來"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逐風太陽 wrote:
同性家庭無論是如何的有能力,我都不認為該允許他們收養小孩...(恕刪)

同理
那家長只有一個,想當然爾家長必然是同性的家庭呢?
肯定是要一樣的標準認定這家庭不健全的把小孩收歸國有吧.
"因為古有明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環境有潛移默化的功效,而小孩卻沒有自主判別的能力。"


king_hsueh2007 wrote:
為什麼要教小孩不自然...(恕刪)

也不遠
幾十到百年前許多國家還在認定左撇子是不自然,不是會招來厄運就是會被社會歧視
發現當家長發現小孩子是左撇子大多只有天天嚴揍試圖掰正,甚至還有被送去動腦外科手術看能不能矯正的.

所以左撇子到底在社會上該不該被視為自然並予以平等保障?
別問我的名字,我只是個舊時代的幻影.

king_hsueh2007 wrote:
為什麼要教小孩不自然的情事

陰陽調合才是自然
正負才是自然


有些同性戀很在乎別人以"病態"來看待他們,但就自然界來說,一個猴群裡,有隻公猴不找母猴,卻總追著其它公猴愛愛,不知自然生物學家會怎麼形容牠?
逐風太陽 wrote:
我們以前不叫做"異...(恕刪)

所以到底是誰強烈主張一律平等使用夫妻伴侶或婚姻這類詞彙不行的...
別問我的名字,我只是個舊時代的幻影.

ilikegoodgod wrote:
可以請問一下,
如果撇除雙方皆為男性導致無法生小孩的話,
請問異性戀黑人夫妻與兩者皆為男性的婚姻
有什麼權利與義務是不一樣的嗎?

目前法律也沒有規定同性夫妻得領養小孩啊!


你若把"專法"照抄民法,同性戀家庭就適用正常家庭的領養規定。

同性婚姻原本就是胡鬧,婚姻對傳統社會來說就是要傳宗接代,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並且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同性說是要結婚,達得到婚姻的目的嗎?當然,要說你們也結婚了,你們高興就好,但別拿這個去混淆法律的適用。同性伴侶這個詞就比較好,針對同性戀者的需求去制訂全新的法條就比較沒有爭議。

不管是同性或異性,我們考量結合兩者的作用,可以由小到大,從彼此,到家庭,到家族,到社會。對彼此,我想同性和異性結合沒什麼不同,相互的愛也是真的。對家庭來說,同性除了收養是不可能有完整的家庭的,養條寵物吧。對兩造的家族來說,同性和異性結合對家族的衝擊最大,少了血緣,許多長幼有序的人倫都變得不確定。對社會來說,只要應盡的義務都盡了,當兵繳稅,去爭取做為國民的權利也應該,對同性沒有什麼差別待遇,除了有些知情的人投以異樣眼光之外,大體上不干別人的事。
至於同性家庭和一般家庭在法條的適用上,一定會有許多的差異,可以參考民法,逐條審議,有的拿掉,有的新增。洐生出來的其它法條亦然。
逐風太陽 wrote:



這麼多評論你都...(恕刪)


你所有回覆的只有這篇有點道理、原因和說服力
這樣的討論才是我們該為這次事件檢討的態度
你可以說覺得這類議題變成政治炒作的犧牲品、覺得政府應該提早開始公共辯論、更加公開透明、和大家細節講清楚、用多一點時間說服人民為什麼要這樣做⋯等等

但其他歧視同志、覺得應該剝奪他們的權利、說什麼不符合公投民意(專法就是符合公投結果的產物,而裡面的內容是依據大法官釋憲的結果才必須得這樣寫,重點是公投還是下一代幸福聯盟自己提的,當初因為不能違憲的關係才有這種結果)、通過了社會就會完蛋、小孩會都變同性戀⋯⋯等等言論,只會讓別人覺得在無理取鬧,加速兩方對立和看對方越來越不爽,離有效溝通越來越遠


因為實際上我告訴你,我現在住在歐洲,這裡沒有因為同性婚姻合法和性教育就社會大亂,這裡的家庭倫理、社會等等都還是好好的正常運作中。
所以睜眼說瞎話的事情真的不適合拿來當論述基礎。尤其是性教育的事情,家長們真的有去看課綱,知道是在內容是在幹嘛嗎?還是只是煽風點火被激起情緒?

如果今天要檢討政府施政程序上的問題,請不要用歧視同志的言論來當作基礎,這樣才會有和平解決的辦法

ASRAAM wrote:
同理
那家長只有一個,想當然爾家長必然是同性的家庭呢?
肯定是要一樣的標準認定這家庭不健全的把小孩收歸國有吧.
"因為古有明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環境有潛移默化的功效,而小孩卻沒有自主判別的能力。"

也不遠
幾十到百年前許多國家還在認定左撇子是不自然,不是會招來厄運就是會被社會歧視
發現當家長發現小孩子是左撇子大多只有天天嚴揍試圖掰正,甚至還有被送去動腦外科手術看能不能矯正的.

所以左撇子到底在社會上該不該被視為自然並予以平等保障?


你這是在抬槓了。
單親家庭太正常了,一整年沒見到爸爸的家庭也是很多的,但以前的家庭觀念,有哪個家庭,一個爸爸卻要叫媽媽,或是兩個都是爸爸?

左撇子有功能上的問題嗎?有右撇子能做的,左撇子不能做的嗎?但同性戀能像一般婚姻一樣生孩子嗎?不一樣的東西不要相互比擬。

逐風太陽 wrote:
並且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恕刪)

這裡容我題外話一下
這段出自《孟子.離婁上》,原文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這段話的正確解釋應該是:「不孝的表現很多,但以不盡後輩的本分為最。舜娶妻的時候沒有稟告父母,是沒有盡到後輩的本分。但君子認為,舜雖然沒有稟告,但與稟告了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因為舜娶妻是在堯考察了舜的德行後決定把女兒嫁給他的,而此時,舜的父母對舜還有偏見,稟告他們並沒有什麼好處)。」

無後為大指的是沒有盡到後輩該據實告知父母的本份
不是沒有產下後代子女
別問我的名字,我只是個舊時代的幻影.
剛剛看了有人提到大自然

科學家只能就他觀察到的去解釋,要去下任何的定義(學說定理之類我忘記了)必須經過各種不同的驗證。

也不是今天定律就永遠不會被推翻,只要有足夠的條件,定律仍然會有被推翻掉的可能。

所以~~~不要再說大自然就是男與女~~~只有男與女?還是你不願意接受到你看到不是男與女的組合?

如果你看到的大自然只有男與女(或者公與母),那我只能說妳的大自然範圍太小了。

科學雖然沒有甚麼了不起,但就是客觀,相對於宗教客觀。

宗教如果不能接受科學,你們可以把自己關在廟裏面保護你們的屁眼。

Frostbite Hands wrote:
你所有回覆的只有這篇有點道理、原因和說服力
這樣的討論才是我們該為這次事件檢討的態度
你可以說覺得這類議題變成政治炒作的犧牲品、覺得政府應該提早開始公共辯論、更加公開透明、和大家細節講清楚、用多一點時間說服人民為什麼要這樣做⋯等等

但其他歧視同志、覺得應該剝奪他們的權利、說什麼不符合公投民意(專法就是符合公投結果的產物,而裡面的內容是依據大法官釋憲的結果才必須得這樣寫,重點是公投還是下一代幸福聯盟自己提的,當初因為不能違憲的關係才有這種結果)、通過了社會就會完蛋、小孩會都變同性戀⋯⋯等等言論,只會讓別人覺得在無理取鬧,加速兩方對立和看對方越來越不爽,離有效溝通越來越遠


因為實際上我告訴你,我現在住在歐洲,這裡沒有因為同性婚姻合法和性教育就社會大亂,這裡的家庭倫理、社會等等都還是好好的正常運作中。
所以睜眼說瞎話的事情真的不適合拿來當論述基礎。

如果今天要檢討政府施政程序上的問題,請不要用歧視同志的言論來當作基礎,這樣才會有和平解決的辦法


我寫的每一篇都很有道理啊!要不是道理,我花那個時間寫幹嘛?不是你們主張的才對,你們應該正視別人的意見,那才叫做溝通,我的立場甚至還不是反同性戀哪。

同性戀議題的適用法條必須逐條的召開公聽會,把關心的兩造代表找來,譬如公投對立的兩方,台灣人還是講理的,不會趕盡殺絕的。這一次,民進黨完全排除與在野黨協商,所以,沒有人會為他們的"專法"背書。

歐洲我也常去,三個月後還要再去,以前的歐洲很平靜,現在的治安普遍差。住在歐洲不見得能替你的言論加值,畢竟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情況,包括民主的實踐階段,民情及文化。無論如何貶低多數民主,台灣的現況對同性戀就只能這樣。要胡鬧,同性戀的空間反而會愈小。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