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an wrote:
所有專科學校以上教師都一樣,這是法律規定!
貴國家的法律規定 非常奇怪 高於美國的保密規定
可能你也是閱讀能力或者理解能力上 不足以討論
無所謂 不勉強你參與, 但請注意 你的論點有缺失
一般公務機密之核定以絕對機密不得逾 三十年核定
這是什麼邏輯? 並且超越國家機密之核定期限 (達65年)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738/6740/66205/post
一般公務機密文書保密期限如何訂定?其保密期限可否高於國家機密之核定期限(十年)?應否設限?
問:一般公務機密文書保密期限如何訂定?其保密期限 可否高於國家機密之核定期限(十年)?應否設限 ?
答: 國家機密,指為確保國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 對政府機關持有或保管之資訊,經依本法核定機密等級 者(「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條);一般公務機密,指 政府機關持有或保管之資訊,除國家機密外,依法令或 契約有保密義務者(行政院九十三年一月八日院臺秘字 第○九三○○八○○五二號函修正「事務管理手冊」文 書處理部分第五十點規定)。
保密期限依機密等級,分別有絕對機密不得逾 三十年、極機密不得逾二十年、機密不得逾十年等規定 ;而一般公務機密之核定,因各政府機關或個人權益應 行保密之事項,種類繁多,且散見於各種法規中,復以 契約或行政事務經緯萬端、錯綜複雜,恐難明定最高保 密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