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mpxij wrote:
1. 的確是紙上談兵,你知道「個體差異」嗎?
若教科書真那麼萬用,為何過去會有警察、嫌犯傷亡?
2. 浩克偷襲警察沒被打成蜂窩,這名暴徒是不是該感謝當時的2名員警?
3. 浩克案,警察不就有呼叫同事前來支援嗎? 你還在睡覺說夢話嗎?
1. 標準作業程序除了定義何謂 合法的執法 跟不合法的執法, 以及最有效果的做法. 這也是判定警察執行有沒有符合規定的依據. 跟其他公務員一樣, 都要依規定辦事, 不照規定的就是問題
2. 警察對著怒氣沖天的嫌犯噴辣椒水, 升級事態, 很容易讓嫌犯腦充血做出反擊行為勒. 至於美國警察敢不敢開槍打赤手空拳的嫌犯? 絕對是不敢的啦. 你好萊塢影片看太多了

3. 呼叫支援有足夠優勢後在一起逮捕嫌犯阿. 這樣簡單事情分辨不出來?! 沒看我之前貼的影片, 兩個警察無法順利制服嫌犯, 就跟隨其後等更多人力來到再一起上. 這樣有人力優勢, 警察自己也安全, 也確保不會節外生枝
你的假設問題很好笑, 跟小學生一樣,
他一拳打死警察, 該送他去奧運拳擊賽為國爭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