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今晚傳出閃辭

e36coupe wrote:
依據法律的規定與上級有權機關就法律的解釋去執法雖合情合理…

然若影響的層面較廣,在執法前或許可以先和上級機關討論並再次取得有權解釋法律機關的書面文件再作為,或許可以更周全且茅頭就比較不會指向台北市政府。

另一方面,google是自己不願意配合台灣的法律規定而退出台灣的付費市場的...(恕刪)


贊同 +1

7天也許 Google 覺得窒礙難行,可以嘗試軟體分類,如某些APP不適用,如小說、遊戲等,或如e36coupe大所言,以金額分類等等,方法很多。
這些如透過溝通協調,也許會有雙贏或三贏的結果,可惜只看到一個高姿態的跨國集團,以退出台灣的付費市場作為手段,真是令人遺憾!

還有,為什麼大家都說 Google 原來就有超過15分鐘後的退費機制,難道不知,那是道德面的,廠商不退費,消費者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
jbody wrote:
我還是堅持支持 7 ...(恕刪)


套一句馬桶在美牛事件說的話
如果消費者覺得毒可以選擇不吃

你如果覺得原本的規則 對消費者太吃虧 那妳可以自行抵制 你自己不要去買 不就好了?
現在是連可以接受現行15分鐘退費方式的人 也不能買......

所以台北市政府保護消費者的方式 就是讓消費者根本不能消費 就是保護消費者

四年之後 千萬不要是好天兵來當總統....
不然鬼島我看直接升級成地獄島
本來退貨就要分類產品~特別是網購

像服裝退回去如果只是單純試穿是OK的~

軟體很多都有試用版,Photoshop也有試用~~~ 要退費的人只是要鑽法律漏洞拿到啟用金鑰

再來,如果我是網購單眼相機,像是Nikon單眼,我才不要拿到已經使用過快門數300以上!!
因為滿十萬以上還要自己花錢換快門廉

還有洗衣機,我不想買到別人退貨的洗衣機,雖然賣的人還是會和我說是新的~~

我覺得政府要明訂退貨商品標準
如果不訂標準
以後坐網購機票~ 我可不可以說餐點不是我想像中的樣子
我就要退費!!! (如果是這樣那全世界我都想免費走透透!!)

政府訂的退貨機制要像國外一樣明訂細節
同時要保障消費者權利~ 才不會同時又出現惡劣商家的出現

Vincent.Cid wrote:
葉慶元閃電辭職,啊G...(恕刪)



哇!!去買鞭炮來放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這種只會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在議會質詢時玩手機把妹的垃圾早就好走了,關於谷歌市場的問題,相信被他把到的妹一定也有被射後不理的感覺....
在任內的所有作為都只能說是濫用權力的人,
不可能會如此輕易的離開甜蜜的權力,
等被彈核的危機過去後,要升官了。
他拉完屎。現在屁股拍拍就走人。天龍國的官還不是一般人能當的呀。是神人級~不食人間煙火呀。

GSII wrote:
人雖已去禍害依舊在,...(恕刪)


好開心,不用拿香港SIM卡換來換去,買付費APP了.
ava9547 wrote:
還有,為什麼大家都說 Google 原來就有超過15分鐘後的退費機制,難道不知,那是道德面的,廠商不退費,消費者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

你一定沒真的用過...
15分鐘那是一定退款的...

15分鐘以後寫信的退款才是看廠商...
通常理由正常廠商也願意退...
chance8588 wrote:
早該滾了
正事不做 專做一些鳥事 禍害遺千年


別這麼生氣

講話要小心點啊

不然到時候你得上法院解釋『禍害』指的是誰XDDD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