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

真是遺憾聽到這樣得消息!
前幾天淂社會新聞 沒想到又一樁不幸消息

!!!!!
01

01 01 是不是應該考慮弄個01人權團體
不要老是在網路打嘴砲

憐憐憐 wrote:
在台灣你應該知道有廢...(恕刪)


還有人權團體:
人民有酒駕的權力
不給就是違反人權~違憲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應該直接槍斃
財產全部賠償受害者
lu75956 wrote:
要死之前先罰他們做點...(恕刪)

我建議判死刑但是至少先關五年,
坐牢期間,凡是車測中心進行撞擊測試時,
徵調這些人做真人測試,允許他們先喝酒壯膽,
集滿三次撞擊測試全餐未死者,免除其死刑,允其更生出獄
(應該再也不敢了吧)

以上純屬閒聊,
正經說,應該改為準殺人罪,刑期上下限提高。

midoyes wrote:
你要立委應酬不喝酒嗎...(恕刪)


立委其實都是助理在開車, 我真心乎喻大家打電話到自己選區的立委服務處, 強力要求立委修法


calldejohn wrote:
我建議使用鞭刑,比照...(恕刪)


鞭刑+1....公開處刑...
一堆人㧓不到重點,台灣人教育還真需加強。重點在於立法是誰?這些人會不喝酒嗎?會立砸自己腳的法嗎?廢死聯盟只是個轉移焦點用的吧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唉...

國父的孫女因後座未繫安全帶而被撞死,利委豬公們馬上立法強制後座繫安全帶

平民老百姓被酒駕撞死撞傷的不知有多少,酒駕犯只關個幾年就可以放出來(或是罰錢了事?)

老百姓的生命比螞蟻還不值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廿五日遭酒駕的大學生撞得身首異處慘死,她的丈夫許明義過度傷心,前晚猝死家中,留下念國小的女兒,親友至今仍不敢讓她知道父母雙亡。


唉...

好好的一個家庭

悲劇...

每隔一陣子都會有酒駕肇事的新聞出現

自己想死也就算了

也別把其他人一起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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