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爺會乖乖的在台灣被關嗎??


賽武當。戈來 wrote:
請問各位
葉少爺會乖...(恕刪)

不會被關何必擔心這問題?

ming_ray wrote:
我早上看新聞似乎已被限制出境...(恕刪)


那些要被發監執行,結果卻人間蒸發的大哥,哪一個沒有被限制出境?
賽武當。戈來 wrote:
至少要關一年
第 185-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狗屁條文~~~

只要跟被害家屬達成和解 賠償金賠多一點

甚至跟被害者家屬說幫忙在法庭上求情

然後在法庭上痛哭 認錯 以後會做公益


法官就會輕判了~~~

台灣目前最顧人怨的2個小屁孩

北銳寶 南葉少...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9528 wrote:
今天新聞裡有...(恕刪)


應該是YA!少爺跟護士說:想搭我的超跑去兜風嗎?
我車上有錢,妳兩隻手能拿多少就拿去。
條件是:幫我在鏡頭前面說兩句好話。
純猜測~~~

結果絕對是: 庭外和解,判刑但緩刑N年,結案。


有錢人的司法和普通人的司法是不一樣的

小朋友不要學唷,哥哥是有靠爸的 知道嗎


smillcat1219 wrote:
狗屁條文~~~只要跟...(恕刪)

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最低消費一年
只要高雄市政府繼續沉睡
就還會有千千萬萬個葉少爺繼續出現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艾力克斯~* wrote:
只要高雄市政府繼續沉...(恕刪)

繼續這下去要當土壩的會想去高雄
每四年幫人買單一次就好了都不用直接給錢。

賽武當。戈來 wrote:
有最低消費一年


????

沒這回事好不好
又不是KTV唱歌還低消

(緩刑要件)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假如葉少被判緩刑,
然後有天出門後,
他被酒駕的給撞死了,
這樣算是替天行道或老天有眼吧,
但是不小心撞死葉少的傢伙,
若是普通人身分沒啥錢的話,
不曉得會不會被判很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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