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akx wrote:HTC王雪紅女士旗下信望愛基金會,欲在台灣捐贈hTC Flyer 平板電腦,用於開發全新數位教育架構。實際上真正出錢的是基金會的贊助者。其他大家自己去想吧.....(恕刪) 難道要用 HTC 公司的名義捐嘛?用點頭腦HTC並不是100%屬於王雪紅的而基金會卻幾乎是她 100% 的錢 angus2302 wrote:人云亦云...是網路世界最要不得的...有空研究一下個人所得稅法後.再自己去捐一點錢..應該就會了解企業或個人捐款.是否真的能節稅了..(恕刪) 常言道天真的人最幸福!
王董真是聰明人(不愧為經營之神之女),一舉三得!!一來資金捐基金會可以避稅,二來可用基金會資金買自家公司庫存貨(左手出,右手進),三來博得捐贈公司產品美名(雖然許多捐的錢也回流自己口袋)!!總比少見關懷社會的其他大老闆好太多
我好奇的是!!名義上以信望愛基金會捐贈的話王雪紅報稅時會去拿【信望愛基金會】這張捐贈證明來當作私人報稅用嗎?很簡單的邏輯,隨便想都不可能吧,除非捐贈者寫上王雪紅三個字才能抵....不是這樣嗎?真的蠻多人有迫害妄想症
angus2302 wrote:有空研究一下個人所得稅法後.再自己去捐一點錢..應該就會了解企業或個人捐款.是否真的能節稅了....(恕刪) 高所得節稅大公開會計師表示,高所得者最常用且「實際又便利」的節稅方式就是捐贈,尤其是非現金捐贈。
怎麼自己人打自己人都怎麼殘..一堆陰毛論都出來了...今天是HTC做什麼,都要批的怎麼大力就對了這樣也中槍..人家基金會是大部份是自己出錢的HTC又不是完全是他的..就算王幫HTC清庫存,也是拿自己的錢下去清..至於稅金什麼的,我相信一定有節稅,但沒大家想的那麼多..結論:反HTC,也反的太無理取鬧了,什麼都要批就對了建議直接把HTC賣給外國好了,都移到外國去好了,省得大家搞的像藍綠都要來分二邊鬥來鬥去..
自己捐錢買自己公司的產品當然是圖利自己啦...要捐就要捐好一點的,當台灣人乞丐喔如果捐iPAD和Galaxy Tab,又不會圖利自己,又幫助中國當地勞工,一舉數得以後台灣政府捐款給弱勢單位或其它國家,資金一定不能買台灣製的東西,因為這樣就不叫捐了,叫圖利台灣,博取美名,左手進右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