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消防專業人力之編制、實際進用員額與設置基準差距頗大、人力需求評估尚欠周延。
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
我國緊急救護次數自民國 91 年度之48 萬3,407 次,
快速攀升至本年度之100 萬3,974 次,
顯示民眾對消防資源之需求日益增加,
惟查我國消防人力配置比例(即每位消防人員需負責民眾數)
以實際員額計為1:1,754,
整體而言,較先進國家(如日本為1:829)偏低甚多,
(部分略)
地方消防機關應設置員額為2 萬3,398 人;
次經統計,截至民國100 年8 月底止,
各地方消防人力之編制員額為1 萬6,799 人、
預算員額為1 萬3,360 人、
實際進用員額為1萬2,365 人,
實際進用員額與應設置員額相較,不足數達1 萬1,033 人(表13),
比率高達47.15%,且各地方政府消防人力均低於應設置員額,
致地方政府之實際消防人力與設置基準差距甚大,
經函請消防署通盤檢討消防人力之配置,
及員額設置基準之合理性,
以有效改善地方消防人力不足之情事。
前任的消防署長正吃著金條被噎著了
這任的署長是誰我也不知道
反正目前的消防亂象讓人搖頭
讓它爛到底吧!!到頭來受害的還是民眾。
沒錢只能當阿宅... wrote:
這樣叫血汗?笑死人了...(恕刪)
1.去年宜蘭有名消防員因為颱風勸導釣客離開 跌落堤防死亡 政府認定不算因公殉職
2.台東今年有名消防員 捕蜂被叮死亡 也不算因公殉職
3.高雄有名消防人員 上個月被高壓電電傷需要截肢
4.今年屏東萬丹有名消防小隊長 因為火警出勤 分隊沒人騎機車出勤 結果被酒駕民眾撞死
也不算因公殉職
5.今年三峽大豹溪有名消防員因為勸導民眾勿進入危險水域戲水被打到腦震盪
1、2及4因為都不屬於消防的三大任務(預防火災 搶救災害 緊急救護),所以都不算因公殉職
以上的工作都不是消防員
1是海巡署
2及4是農委會
3是台電
5是觀光局
說難聽點拜政府及你們這些民眾所賜
有事沒事打119
危險又沒保障 出事情算你活該
殘廢算你衰 掛了三個月後就沒人記得你
這些就是你說的米蟲消防員平常要幹的部份事情
應有的權力是靠自己去爭取
本來消防制度就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自己不去爭取 要放著爛怪不得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