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勞宿舍進「住」 八德市瑞聯社區千人連署趕出去


changbsd wrote:
話講的這麼好聽....
有人有去住過嗎?說真的大樓被充當外勞住宿地點,整個生活水準都有影響
例如:他們輪班,所以很多時間你們在休息他剛好回來敲敲打打的...
只會說人家歧視,家裡大樓中有出租給外勞的人真的生活影響很大
不是歧視,重點是生活型態不一樣很難相處


如果是和大家合租大樓, 被同棟大樓的人抗議, 這情有可原,

但是這次外勞是想租透天, 而全社區的人卻不想外勞進住,

請問離一百公尺外的住戶, 有何理由反對呢?

如果從新聞來比較雙方說法,
新聞
居民: 外勞假日占據社區公園,讓老人小孩不敢靠近;
鄰近社區有不少外勞喧譁引起民怨.

外勞: 休假的時候沒錢可以看電影、唱KTV,
只希望有個可以和大家聚會的公共空間.

我想如果換成一群白人, 一樣晚上喜歡喝酒開party,

大概不會受到如此對待, 至少會有人耐心先和白人溝通.

這次, 外勞還沒入住, 連他們是不是真的生活習慣不好都不知道,

就想連協調都免了, 全社區就想把別人趕走, 這事依我看來

就是歧視了. 而外勞假日占據社區公園, 這又有何錯誤?

人家平常幫台灣公司賺錢, 假日沒錢上街, 也只好相約好友吃飯聊天.

而不少台灣人在公園看到外勞也嫌, 在市區看到外勞也嫌.

如果台灣人那麼喜歡歧視外勞, 自己出國被別人歧視不也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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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別人的女兒】

在餐館裏,負責為我們上菜的女侍,非常年輕。我之所以注意她,是因為她上菜時笨手拙腳的,讓我老是擔心她可能會把湯汁,轉化成我的洗澡水。

我的第六感居然沒有“辜負”我。捧上蒸魚時,盤子傾斜,腥膻的魚汁魯魯莽莽地直淋而下,潑灑在我擱於椅子的皮包上!

我本能地跳了起來,陰霾的臉,變成欲雨的天。這皮包,是我在意大利買的,極好極軟的牛皮,不能洗滌,是我心頭的大愛。

可是,我還沒有發作,我親愛的女兒便以旋風般的速度站了起來,快步走到女侍身旁,露出了極端溫柔的笑臉,拍拍她的肩膀,說:「我們沒事,沒關係。」

女侍如受驚的小犬,手足無措地看著我的皮包,囁嚅著說:「我,我去拿布來擦‧‧‧」

萬萬想不到,女兒居然說道:「沒事,回家洗洗就乾淨了。你去忙你的吧,真的沒關係,不必放在心上。」

女兒的口氣是那麼的柔和,倒好似做錯事的人是她。

這時,女侍原本繃得像石頭一般的臉,慢慢地放鬆了,她細聲細氣地說了聲“對不起”,便低著頭走開了。

我瞪著女兒,覺得自己像一顆氣球,氣裝得過滿,要爆炸,卻又爆不了,不免辛苦。

女兒平靜地看著我,在餐館明亮的燈火下,我清楚看到她大大的眸子裏,竟然鍍著薄薄的淚光。這樣,我不怒反驚了。我這女兒,到底怎麼啦?

當天晚上,回返旅館之後,母女倆齊齊躺在床上,她這才亮出了葫蘆裏所賣的藥。

負笈倫敦三年,為了訓練她的獨立性,在大學的假期裏,我們不讓她回家,我們要她自行策劃背包旅行,也希望她在英國試試兼職打工的滋味。

她的大哥就曾在美國大學當過校園郵差,二哥呢,也曾擔任大學實驗室助理員。

活潑外向的女兒,在家裏十指不沾陽春水,粗工細活都輪不到她,然而,來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國,卻選擇當女侍來體驗生活。

在倫敦的第一天上工,便闖禍了。

她被分配到廚房去清洗酒杯,那些透亮細緻的高腳玻璃杯,一只只薄如蟬翅,只要力道稍稍重一點,便會分崩離析,化成一堆晶亮的碎片。

女兒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將那一大堆,好似一輩子也洗不完的酒杯洗乾淨了,正鬆了一口氣時,沒有想到身子一歪,一個踉蹌,撞倒了杯子,杯子應聲倒地,“哐啷、哐啷”連續不斷的一串又一串清脆響聲過後,酒杯全化成了地上閃閃爍爍的玻璃碎片。

「“媽媽,那一刻,我真有墮入地獄的感覺。」

女兒的聲音,還殘存著些許驚悸:「可是,您知道領班有什麼反應嗎?」

她不慌不忙地走了過來,摟住了我,說:「親愛的,你沒事吧?」

接著,又轉過頭去吩咐其他員工:「趕快把碎片打掃乾淨吧!」對我,她一句責備的話都沒有!

又有一次,女兒在倒酒時,不小心地把鮮紅如血的葡萄酒,倒在顧客乳白色的衣裙上,好似刻意為她在衣裙上,栽種了一季殘缺的九重葛。

原以為她會大發雷霆,沒想到她反而倒過來安慰她,說:「沒關係,酒漬嘛,不難洗。」說著,站起來,輕輕拍拍她的肩膀,便"靜悄悄"走進了洗手間,"不張揚"、更不叫囂,把眼前這隻驚弓之鳥安撫成樑上的小燕子。

女兒的聲音,充滿了感情:「媽媽,既然別人能原諒你的女兒。您也應該原諒犯錯的人,她們也是別人家的女兒啊!」

upmeliu wrote:
轉貼【原諒別人的女兒...(恕刪)


這是我們要學習的態度!
而不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歧視另外一種人本就不對,不要再解釋了,認錯道歉了事,不然很快會報應到自己的子女身上,到時候再怪馬英九害你的子女到外國當台勞被別人歧視就不對了,要怪就怪自己,很快報應就會到來的,大家有身之年一定看的到遇的到碰的到.

凌文筆 wrote:
歧視另外一種人本就不...(恕刪)


你要不要搬去跟他們一起住,再來嘴砲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changbsd wrote:
你要不要搬去跟他們一...(恕刪)


我最不喜歡兩種人了

1. 有種族歧視的人
2. 還有黑人

andy2000a wrote:
菲勞宿舍進「住」 社...(恕刪)

充分顯示出台灣人自私自利的一面...
不要因為我的外表,就認為我是一個花瓶.....

魔神啊 wrote:
我最不喜歡兩種人了1...(恕刪)


然後呢?重點是啥?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upmeliu wrote:
轉貼【原諒別人的女兒...(恕刪)



一個人跟一大群人你要不要試試看?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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