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到底要相信豆花妹還相信是警察??


歹誌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wrote:
等我自己去借借看再回...(恕刪)


我騎單車時有借過(別的警局),警察還問要不要加水他們有冰水喔。
標準的公務員一板一眼做事的態度

警察就這個樣
借個廁所當化妝間用也要申請
那一般人借廁所撇完條拿補妝補一下也要申請囉

真是吃飽撐得待在警局沒事幹的警察才想的到

小王^^ wrote:
前2天,豆花妹在自己...(恕刪)


不管是不是旁邊有公廁 警察局 本來就該給市民方便 本來就算公共場所 為什麼不能借用廁所
當然去借用廁所的人員應該也有問題
我想應該是公眾人物 去公廁 會造成路人群眾圍觀之類的吧

這我覺得沒甚麼好說信誰的 就是一件普通事情而已

herotwoh2 wrote:
警察局 本來就該給市民方便 本來就算公共場所 為什麼不能借用廁所


警察局是公共場所?你要不要再確認一下
既然決定來到這世上,我就沒打算活著回去!
豆花妹人品值不高吧
小弟今年六月去單車環島
沿途儘警察局、派出所要開水、問路況民宿、借廁所都馬很OK
甚至還可以跟值班員警閒聊兩句
我一定是當時人品爆發了
單車騎天涯,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車單人不單~~單車●頑童

mo0928o1 wrote:
標準的公務員一板一眼...(恕刪)

問題公廁就在旁邊
有點人氣

頭就大起來了

旁邊有公廁不去上

卻硬要上警察局的

上fb看留言

一堆人看到女人

就不會思考了





herotwoh2 wrote:
不管是不是旁邊有公廁 警察局 本來就該給市民方便 本來就算公共場所 為什麼不能借用廁所
...(恕刪)



警察局如果裡面有嫌犯,民眾如果去借廁所時被壓做人質你要負責嗎?
警察局槍械室如果被借廁所的民眾,借廁所之餘,偷走槍械彈藥你要負責嗎?
警察局本身有考量借或不借廁所,沒必要一定要借廁所給民眾
我挺警察

圍觀的路人 wrote:
警察局是公共場所?你...(恕刪)


他們的薪水 是國家支出 也是國民支出 地方是國家的財產
為什麼不是公共場所?
只不過他們是警察一般人不喜歡進去而已

你可以去警察局借廁所 他不願意借 你也可以申訴呀
區公所 市政府 也都算是公共場所
這有甚麼不對的嗎?

cowboytwn wrote:
廁所是警察的,豆花妹是全台灣的。...(恕刪)

隔壁站有句名言

每個正妹的背後都有一個推的很膩的男人........

SO、豆花妹背後絕對不是全台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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