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walker7263 wrote:要賣中和的房子約在竹圍談???????這是有“天眼通”嗎??????約別人去竹圍談的:其心可議~~~~~呀...(恕刪) 大多數都是房仲自己死纏爛打吧 搞清楚房仲是在求人嫌遠就別去180請不起就別掏錢事後硬凹很難看
ddidda wrote:求委託遭拒 房仲怒討...(恕刪) 哇哩咧去年從看房到成交買房花了半年時間,期間只在仲介公司及成交中心喝過白開水、三合一沖泡式咖啡花了這麼多銀子連美而美三明治都沒有,真是虧大了
仲介雖然可惡但是同時也很可憐他們雖然時常加害那些不懂人心險惡的單純善良的委託人但是他們同時卻也是不合理房仲制度下的受害者房屋仲介本來是本著服務業的基本精神受理買(賣)方的委託以最大利益的考量來替委託的買(賣)方爭取最大利益以這樣的服務來收取服務費所以仲介當然不可以同時接買賣方的雙邊委託這應該是基本常識才對同時接雙邊委託那要怎樣爭取最大利益?買賣方的利益是彼此衝突的呀!!!現在就是因為房仲制度的錯誤與腐爛房屋仲介長期同時接買賣方的委託壟斷整個房屋市場交易強迫收取高額的成交服務費然後仲介財團因為壟斷而開始黑心當然變成替自己與替投資大戶爭取最高利益一邊坑殺單純善良不懂行情的買賣方後還一邊收取高額的服務費非常的噁心又下流這是很可惡的可是也很可憐因為這種不當的利益各大房仲財團都大量吸引年輕人投入一直洗腦....你不夠黑心就賺不到錢然後原本善良單純的年輕人就變成了匹著羊皮的惡狼專門以低姿態騙殺那些不懂行情的買賣方這實在很悲劇是整個錯誤制度下的受害者錯誤的遊戲規則一但成立經過運作後最後整個相關環境與人都會變的邪惡扭曲然後彼此對立衝突根本解決之道還是要把遊戲規則改成正確的靠的就是立法院~~什麼!!靠立法院?那不是永遠沒望了人民五十年來還是都不願意讓立法院輪替首善之都的自命高水準的知識份子帶頭搞爛亂選人50年單一顏色立法...大搞玩法弄權當然永遠都不用改革了大家繼續爛下去吧
買方要約哪裡是他的自由這個業務員嫌不嫌遠是他個人的判斷要不要花錢培養感情作交際也是個人的自由之前我看房子的時候幾乎沒讓業務員請過畢竟業務員一天看那麼多房子他們也沒時間跟我們哈拉頂多抽他兩根菸哈拉幾句真正有用心帶看的房仲即使我後來沒跟他買我還登門拜訪去送飲料給他很多事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看了這故事的房仲業務一看就覺得是不經世事的菜鳥一點都不會覺得奇怪
要攬生意的時候裝熟裝大方生意談不成就翻臉不認人,還要把請客的錢凹回來這種作法真的是太過粗糙要撈生意本來該付出的投資就要付不然就不要一開始裝大方說要請客...事後不成再來翻臉反悔只能說這個房仲真的不是當業務的料...不管他當的是房仲還是其他任何一種業務
房子不是只會漲不會跌嗎????房仲拼命把房價往上炒, 等到炒不動了, 發現自己賣不出去了, 發現自己快餓死了, 才發現自己作孽...等房仲業倒掉 2/3間, 房子自然就會回到合理的價錢...屋主想開3倍價格高高賣, 買方想用合理價買, 價差2000萬, 會成交才有鬼...這就是仲介亂洗腦的後果...洗腦洗到自己沒錢吃飯了...1線的品牌都如此... 2, 3線的品牌會更慘...等待房仲倒店潮...45454121348 wrote:大多數都是房仲自己死纏爛打吧 搞清楚房仲是在求人嫌遠就別去180請不起就別掏錢事後硬凹很難看)
為什麼不能投訴????妳請客後, 會事後叫對方付錢嗎????到底是誰丟臉????誰擺明了, 我要裝闊, 我要裝好人, 等到沒辦法成交, 馬上翻臉???? 誰最丟臉????我只覺得房仲很丟臉而且沒品而已...買賣不成,仁義在,下次還有服務機會...沒聽過嗎????還是房仲心態都只是想幹一票就走人?????andita33 wrote:我認為這對母女也是沒品至極!大氣一點乾脆匯個200給仲介,不然不理就算了,還特意去向蘋果投訴,自己也丟了臉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