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21年後無罪定讞,前蘇建和等3人委託律師團提出冤獄賠償聲請。

這案子一堆瑕疵,就是沒辦法判罪,這是技術問題,不是原則問題,既然沒辦法確定有罪,本來就該當成無罪.


不過,這和廢死完全是兩碼事.廢死聯盟是連像陳進興這種罪證確鑿的案子都覺得死刑不具正當性.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求償是理所當然的,把人莫名其妙的關了好幾年,既然辦案有瑕疵,證據不足定罪,無罪推論又不是說來玩的,國家裡所當然要道歉賠償。寸金難買寸光陰,多少年的歲月,就這樣在牢裡度過。

不只應該重重的賠錢,更重要的是政府應該檢討當年辦案程序,然後公開發表結論,看看問題出在哪裡,讓科學辦案更上一層樓,有罪的一個都不能放過,沒罪的一個都不能冤望。
加藤老鵰 wrote:
這案子一堆瑕疵,就是...(恕刪)


用用死刑論者最愛的邏輯

看看蘇建和,等你嘗過過死囚的心情、和刑求的滋味

再來說加害者人權要不要一定程度的保障、死刑該不該廢?


拿到一筆不算少的數目,難保改天精神恍惚,酒後吐真言,就真相大白
過鹹水 wrote:
拿到一筆不算少的數目,難保改天精神恍惚,酒後吐真言,就真相大白...(恕刪)


樓主你的內心早已有定論(偏見) .

那為何還要"信任"所謂司法 .

乾脆觸犯刑法 , 就由大眾投票決定有沒有罪 & 是否死刑好了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LaNew不好穿 wrote:
看看蘇建和,等你嘗過過死囚的心情、和刑求的滋味

再來說加害者人權要不要一定程度的保障、死刑該不該廢?


在我看來,老是要把”保障加害者人權”和”死刑該廢”送作堆硬掛鉤的這一類型的廢死論調,根本毫無邏輯可言


灌辣椒水坐老虎凳被屈打成招的人都是為了判死刑麼?這種惡劣手段是為了逼人認罪,但未必是死罪.

沒有死刑就不會有刑求喔?這想法太純真了吧.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沒有死刑就不會有刑求喔?這想法太純真了吧.


遏止刑求攸關保障一定的加害者人權

這個詞我內文講得很清楚吧,這個不當連結是無意還是惡意不重要

只希望你別誤導民粹鄉民囉

這是我第三次提醒你了

LaNew不好穿 wrote:
只希望你別誤導民粹鄉民囉

這是我第三次提醒你了


人貴自知啊,千萬丈八燈台照遠不照近,不過我沒這麼熱心,就懶得提醒甚麼了.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人貴自知啊,千萬丈八...(恕刪)


相信你不是不知道我的語意
卻還是做不當解讀
這種心態還有討論的必要嗎?

jiuanwenbaobai wrote:
樓主你的內心早已有定...(恕刪)


台灣的司法可以信任?
我只知道"人"可以影響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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