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撥繳,按公務人員本俸加一倍的8%至12%費率,政府
撥繳65%,公務人員撥繳35%。新制開辦時,為建立撥繳退
休準備金的觀念,同時避免立即造成政府及公務人員大幅撥
繳退撫基金之負擔,乃先按法定最低之8%撥繳退撫基金。
基金成立以來,收益雖超過法定標準,但法定最低費率與正
常成本之間仍然存有差距。89 年6 月依基金第1 次精算結
果,軍、公、教人員自91 年1 月1 日起,由8%調至8.8%。
復依立法院決議,自93 年起分3 年調整提撥費率至12%(93
年起由8.8%調整至9.8%、94 年調整至10.8%、95 年調整
至12.0%),現行提撥費率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