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毒販撞死人的這新聞有個遺漏焦點....

如果父親只載一位小孩子 另一位在當下便不會發生事情
這是我想說的
但是因為三貼 導致一家三口同時間點出事情
這是不幸的





怒濤爆裂 wrote:
旅館火災
燒死通姦的...(恕刪)


如果沒有搞通姦
就可能不會去那間旅館
不去那間旅館搞通姦
的確就不會死阿
yesterday is history, today is happening, tomorrow is mystery.
不夠老騎士 wrote:
我不喜歡拿往生者來當討論,抱歉

更何況~~~~~這場車禍主因,不是三貼

今天就算這案件發生,人民更不可能因此而改變三貼想法

所以立法或者是炮轟往生者,都沒用,這些只是紙上談兵~~~~~空談


當然我們不會故意去死者家中問人家三貼的事
但是從這棟樓來看
已經引起幾位大大的共鳴了
所以我覺得這是有用的討論而不是紙上談兵
三貼的確是非常危險的事
不管發生什麼有意或是無意的事情
都會造成非常大的遺憾
這跟強制騎機車要戴安全帽一樣
都是非常血淋淋的例子
多點安全措施可以少點遺憾
愛惜家人愛惜生命
請不要危險駕駛
三貼確實是不好的事
但我並不覺得這該是一個焦點
樓主你覺得在這個新聞中聚焦到三貼這種事的意義在哪裡?
在一個肇逃的案件裡討論交通安全,根本只有模糊焦點吧?

我愛潛水 wrote:
有邏輯思考的人都知道...(恕刪)


我覺得樓主沒消遣死人吧
他只是說 如果沒有三貼 就不會一出事就兩人命
有一個在家~~

大家看文 別隨便看一下就砲拉
西爾法 wrote:
想請問樓主你怎知道雙...(恕刪)


如果是雙載
是不是就有個小孩沒上車?
出車禍是不是就一個小孩出事情而以?
基本數學 不難吧~~~



看了三樓 只有幾個有在睜眼看文抓到點的~~~ 一堆看到三貼就亂開槍 說樓主怪受害者三貼~~~~
真的是~~~
我只關心他消失的幾十個小時,

是不是剛好足以讓他體內的酒精或毒品退消乾淨,

完全退乾淨了, 才出來投案.
樓主可能遺漏更重要的一個點
這位照事者可是個通緝犯
警方平常抓不到喔
等到撞死人,又有影片造成輿論響應

沒三天就抓到人破案
我們警方的效率可真是.......不知該高興還是難過


crazydiamondc wrote:
如果是雙載是不是就有...(恕刪)


從影片中看到應該是追撞, 但是下一則新聞是搶黃燈駕駛行為, 不清楚是否當時騎車的父女三人是否與肇事者都是搶黃燈的行駛行為?

逃了二十幾個小時被逮捕, 從事故發生到現在肇事者犯了幾條罪?
1. 過失致死
2. 肇事逃逸
3. 酒駕? (這點有些存疑, 是否還驗得了?)
4. 遺棄屍體罪嫌 (不知道是否有這條?)
5. 其他....(或請高手補足資訊)

車禍過失與肇責判定需要靠事故鑑定委員會, 影片, 員警筆錄等等判定, 肇事逃逸應該是免不了了, 通緝犯本身的通緝罪嫌將使他面臨可能的牢獄懲戒, 但將本案關聯至死刑或者廢死聯盟議題, 這似乎將一場死亡車禍過份放大
ESQ wrote:
沒錯!這個敗類殺害了...(恕刪)

可能連安全帽都沒戴。

異鄉苦工 wrote:
樓主的意思只是說如果...(恕刪)


那...乾脆不要騎車, 三個可能都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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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案例來看, 三貼是違規, 但並不是致死的原因 ~

違規只要罰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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