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看看吧!!!
chang578 wrote:
這時候 許多擁護重機的 都趕快出來說女孩橫越馬路家長也有錯 來撇清責任關係
回這文會不會被您歸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裏有未滿十四歲行人的規定,爲人父母者最好也要注意這規定
第139條 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
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GKKSWAE wrote:
禮讓行人是在路口斑馬線吧 馬路中央是不應該有行人出現的吧 規定要走斑馬線
不管多遠都是應該要走 斑馬線很遠 不應該也不能是穿越馬路的理由
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
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
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
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
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
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請問你們有去過鄉下嗎? 非處處是斑馬線
沒走斑馬線也不一定是違規哦!
且如果此案是100公尺內無斑馬線行人可穿越的狀況的話,那小女孩是沒有錯的(目前有網友說前方70公尺處才有斑馬線,如果後方有超過30公尺的話....記者去查吧!!)
看她站中線且左看右看,平常應該也都如此的過馬路
還有小女孩的年紀也好多版,5、7、11歲都有
如是5歲真的太小,不過就畫面看來,那身高不像5歲
如是7歲以上,在鄉下地方自行過馬路不是啥新鮮事
自己小時住在省道旁,真的是方圓幾百公尺沒有斑馬線的,平常日還好,假日車潮出現,過馬路真的就像這個小女孩一樣,等半天都等不到空檔,只好先過一半,再繼續等,偏偏車潮都很心急,沒人願意慢下來讓行人路過...一等10幾分鐘是常態。偏偏一定要過馬路才能到公車站牌,有時就這樣看著一小時才一班的公車跑掉...
有些人怪她父母沒教?
我想就是有教,才敢讓她自行過馬路
不然父母都不用工作,每天守著小孩看她何時有過馬路的需求???
此次狀況是雙方死角造成的車禍,加上事後傷害。
重機部分已確定的是超車+超速+應注意未注意
還敢事後踹人!!!!!!!!!
這人一定EQ頗差,開啥都一樣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