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感覺 吳季剛 MISS WU LOGO的智慧財產權 真的適合通過嗎?


阿阿多 wrote:
DR. WU 有通過阿 吳季剛畢竟沒李安出名(恕刪)


以前是可以,可是造成太多的問題,所以才改成不可以的.

如果現在DR. WU要註冊也不行了.

政府不要再父子騎驢了.

那以後我姓吳就不能在衣服上寫MISS WU了嗎????

那如果我不姓吳,就不能在衣服上寫MISS WU了嗎?????(吳的對我有重大意義)

那如果我不姓吳,就不能在衣服上寫MISS WU了嗎?????(吳對我沒有意義,只是我高興)

本來MISS WU對華人就是有特別意義,如果你要適用,在華人地區就是要有特別的限制.

吳季剛是誰我不知道,如果我姓吳,那我不是很倒楣,以後我不可以用 MISS WU了,所以吳季剛對姓吳的人來說就是一個........
MISS WU這個商標圖樣欠缺先天識別性,申請人又舉不出符合後天識別性(Secondary Meaning)的台灣地區使用證據,依商標法規定當然不會被核准,智慧財產局跟智慧財產法院的判決合法合理。

現在記者炒新聞把議題鬧大後(當然,這個料是誰爆的,大家或許猜得出來),連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都被逼得出來講話了


pili910324 wrote:
剛剛看到了"吳季剛M...(恕刪)
三芒星跟六芒星我都愛
我記得昨天官員有說

"單純文字" 不適合 所以不給過

所以申請 Miss WU 然後把貓頭鷹logo 一併加上去 不就好了?

"Miss WU 貓頭鷹" 這樣就有識別性 也不會跟國外的名字不一樣 不是兩全其美?
กิิิิิิิิิิิิิิิิิิิิ ก้้้้้้้้้้้้้้้้้้้้ ก็็็็็็็็็็็็็็็็็็็็

我很討厭現在新聞報導的立場態度

昨天看到這新聞時一附就是那麼有名的設計師(?)
國外都認可的專利申請 連第一夫人都愛用的台灣之光
在自家申請居然被百般刁難 還想說是甚麼大問題嗎

但今天比較深入了解後也能理解為甚麼不通過
就一段文字 連個logo或設計感都沒有
這段文字以後只能給你用 那我也去申請一段文字給自己用就好
(當然專利沒那麼簡單 還有普及性和大眾認知)

實在很想要電視台都倒掉算了
dr. wu 應該取消

歐巴馬太太 和馬英九太太 在就職穿的品牌
行政院明顯在表達對馬太太的不滿

"蜜雪兒在就職晚宴上穿的大紅色禮服,未見高難度剪裁,款式也很低調,但細究起來,卻是無比精緻奢華。先不論精繡在裙子上的蕾絲,她胸前交叉的胸針,裝飾了真正的鑽石,出自紐約珠寶設計師金柏莉麥唐納(Kimberly McDonald)之手。

吳季剛說:「在這樣的場合,必須有真鑽。」"


><...看來有蠻多朋友都有觀察到重點......文字真的不適合只讓他使用啊

我其實也蠻好奇的....為什麼不用圖文整個LOGO來申請呢?
是不願意讓其他人日後使用MISS WU嗎?
歡迎來哈拉兼打嘴砲 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789015137&ref=tn_tnmn

pili910324 wrote:
><.....(恕刪)


圖+文商標能看嗎?? 這樣代表每個mark都要有字+貓頭鶯,活用性相當差
Eddychiu wrote:
圖+文商標能看嗎??...(恕刪)


有差嗎? 既然文字不給註冊 代表 "可以大方使用"

所以一樣可以使用MISS WU字樣

只要特定位置或是標牌上 使用 完整Logo版就好了

唯一差別只有 其他家也能"仿"

山寨文化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跟有沒有註冊 似乎也不太相關

而且說實在的 那個MISS WU的字體 真的太平凡了

別說字的意義 沒有獨特性 字體本身也沒有獨特性

這樣如果名牌上印了 MISS WU 吳小姐 字體剛好類似 不就侵權了

或許把字本身 也加上變化 就像LV 不是單純的 L+V 這樣應該就沒理由不給註冊了吧
กิิิิิิิิิิิิิิิิิิิิ ก้้้้้้้้้้้้้้้้้้้้ ก็็็็็็็็็็็็็็็็็็็็
設計看的是實力 論今miss wu這個品牌 他當之無愧

除非未來又出現一個比他更有成就的人 也堅持要申請miss wu這個品牌

問題才會產生

barry52 wrote:
以前是可以,可是造成...(恕刪)


那有個牌子叫CELINE的那不就去死了 千千萬萬人叫這個菜市名
能在國際時尚圈揚名立萬 被美國總統夫人寵幸兩次 "WU"這個字就很具代表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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