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奇蹟 巨蛋288億 只能用開閉幕 (為什麼北部的建設都是這麼嬌貴)

巨蛋只能用開閉幕,這種標題要騙誰??

只能用開閉幕這種邏輯本身就很怪,隨便想都能想到一堆用途。

maa1685 wrote:
又是一個標題殺人法, 大家應該都沒看內文吧....

大巨蛋的場地是可以打棒球的!!!

只是2017世大運時, 因開.閉幕在大巨蛋, 要花經費架設舞台.燈光音響等設備,
如果棒球賽也安排在此,變成要開幕時架一次,馬上拆掉,閉幕時再架一次,鐵定又會被批浪費錢.
所以目前並沒安排世大運的棒球賽在此舉行.

另外, 大巨蛋是BOT案.... 288億元不是政府出錢的.




哇好好笑


其他國家的場地不也是這樣? 舞台燈光音響付不出$?

那你北市府不要花$ 搞你的辦公室啊?

丟不丟臉


是當大家都沒辦過活動喔
最近老是有壞人去挖這種古老文章出來
心頭滅却

lsktn8603 wrote:
臺灣奇蹟 巨蛋288億 只能用開閉幕 ...(恕刪)


BOT案政府不必出錢,就算500億也不用花納稅人口袋的錢. 但是BOT搞到賠償廠商就不是這樣,
大巨蛋BOT案被柯P搞到要花掏納稅人的錢堪稱台灣奇蹟.

ayretimr wrote:
大巨蛋BOT案被柯P搞到要花掏納稅人的錢堪稱台灣奇蹟.


不見得

台灣有些BOT,ROT會被政府買回去的

我朋友有個風景區ROT案

明年才到期,公所願意花1200萬提前解約

因為公所要擴大範圍後,再重新招標!

這個案子著眼於往後更大的利益

所以這種狀況偶爾還是會有的


至於大巨蛋案,公所要賠錢解約拿回來,想必也是後面有更大的利益吧?

larry-han wrote:
不見得台灣有些BOT...至於大巨蛋案,公所要賠錢解約拿回來,想必也是後面有更大的利益吧?(恕刪)


你確定把商場,旅館拿掉,由市府單純經營巨蛋後,會有更大的利益!

如果是這樣,我雙手贊成賠錢解約,但是可能嗎!!!
我要替北部說一句公道話.....目前還沒有建設能超越高捷,年年虧損到想丟出讓企業認養

alan8262 wrote:
如果是這樣,我雙手贊成賠錢解約,但是可能嗎!!!


傻了?

這種事能明講歐?
拿公款提前解約,你以為背後那些審計,監察,檢調都睡著了嗎?
奇怪。這些三年前的留言者都去哪了? 臺北真的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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