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2009年時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施行法部分條文,法院於受理羈押聲請後,若到深夜仍未訊問完畢,被告得請求翌日日間訊問,明年開始施行。現行法律僅規定,除非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或有急迫情形者等,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

現行條文規定,法院於受理羈押聲請後,應即時訊問,三讀通過條文增訂,但到深夜(午後11時到翌日午前8時)仍未訊問完畢,或深夜始受理聲請者,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得請求法院於翌日日間訊問。法院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於條文初審時,提出書面報告表示,法院受理檢察官聲請羈押案件,若於深夜訊問被告,恐有疲勞訊問爭議,為尊重人權,有必要修法,===>資訊來至於網路新聞。
以前我們營上副營長,綽號黑熊,維修專長還不錯,做人也不錯...不過也是胖,如果有旅級,軍團體測都會去開"下背痛"的傷單....

suckjack wrote:
你們都不知道,營長以...(恕刪)
國防部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表示,五四二旅確實有高階軍官向低階施壓,要求「非關洪仲丘不可的情況」;但負責行政調查的總督察長夏復華說,沒有查到施壓。

總督察長 請問這是啥情形? 你老闆三軍統帥說要徹查,還辦事不力... 要罰...
看他有沒有小孩最好把他的孩子連續七十二小時操練不給水不可休息睡眠看死不死,沒死算他運氣好死了就是媽寶一個
白癡
當到副旅長了還跟小兵過不去
現在賠上自己了,系賀!
若真是他
不辦他的話 天理何在
讓他進軍監 好好操練一下
不過 操練時 還是要給他水
因為一下就操死了
那是便宜他
先抓到禁閉室操一下好了
看是洪仲丘的體能有問題還是怎樣
連夜偵訊非常疲憊?

幾梯的啊? 擺老? 這樣就不行了怎麼行? 裝嘛!

podman wrote:
軍中如果抗命有抗命的...(恕刪)

請問各界前輩,我們是否可以效法孫中山先生發動革命呢?
我只想知道他拿的到終身俸嗎?
傑尼斯男孩 wrote:
這在2009年時立法...(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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