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 wrote:
大埔那地方我前不久才經過,廠房是又新又漂亮,路又好開……
因為都沒商進駐廠房當然新
因為路上都沒車當好好開
…一片死寂
雖然我贊成都更,但不是這樣亂搞,說來說去不就是個"貪"字。
吐個槽
苗栗大埔那兒的房子昨天才拆完,連重劃的路都還沒蓋,更別提招商了
所以前不久您經過時,若真看到廠房又新又漂亮,路又好開的話
那麼您若不是走到了嘉義的大埔,就是碰到魔神了


lf2andy wrote:
我可沒說這麼多,不用幫我補充啊
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一、二項,第十九條第二項違憲→文林苑案不符合正當程序,應當違法→王家得依違法的行政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對其損害請求賠償
都更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沒有違憲,所以王家當然可以拆。但是王家可以單就這個不符合正當程序的行政處分申請國賠的。
聽證會那部分記錯了,感謝指證
還有都市規劃法理雖然沒有聽證的程序,但根據釋字709的理由書
都更需要確保利害關係人適時向主管機關陳述意見、知悉相關資訊
而且主管機關要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使利害關係人得到場以言詞為意見之陳述及論辯
都市更新條例都如此規定了,那麼都市規劃法有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嗎?
竹南科學園區案合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