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檢所說的洪員引起眾怒,是真是假?


wenjie0810 wrote:
這個舉例是指申誡處分對義務役完全沒有作用
這樣你也能抹黑.. 佩服佩服(恕刪)

一開始爆出來,范佐憲跟副旅長就是用這套說詞吧!
滑來滑去
洪先生不是掛運輸士?
沒有領導加給的不都不被值星,除非他藍牌有"長"這個字
不然應該是不用背直星的,除非人真的不夠才要出來支援一下。
志願役士官的話....就會比較乖乖背(不管有沒有領導加給)
以前我看的部隊都是這樣,大家也都這樣嗎?

piwu0531 wrote:
規定是這樣啦 , 不過實際上一般部隊中的義務役士官犯過, 大家仍是往禁閉室送的 ~...(恕刪)


不按規定來,出事了就要自己負責。操死人就要負過失殺人責任。

而且洪仲丘不只犯的過依規定不用送禁閉,他差幾天就要退伍了,施壓士評會,關說醫院,只為了把洪仲丘送禁閉,為什麼要做到這樣,還是要交代一下的。



黑心貓貓 wrote:
洪先生不是掛運輸士?
沒有領導加給的不都不被值星,除非他藍牌有"長"這個字
不然應該是不用背直星的,除非人真的不夠才要出來支援一下。


如果有佔缺的話 然後有背值星 是有領導加給的

不過 值星應該都會有一定的缺額 每個連的領導士缺額就那幾個 你要硬生也生不出來

假設一個連就是6個領導士缺 就是這6個人輪

就算他是領導士 都快退伍了 早就下值星跟下業務進行交接 改換新的領導士背了

怎麼可能還是老的在背 一定是新的開始練習背了


我就不信石梯中尉要退伍前都沒有跟人做業務交接

當過兵的還會相信這種說法 真是了不起


另外 考公職會需要當兵的鑑測成績?

再說 以他們交情那麼差 被抓包偷改 早就送軍法了 怎麼可能會客氣?

原來當兵可以改成積 不寫大兵日記 這些長官都放任他這麼做
這些長官也真是盡責啊~

黑心貓貓 wrote:
洪先生不是掛運輸士?...(恕刪)


+1
好像規定是這樣子,沒錯~
這件事並沒有放在真相報告內容裡面,
取而代之的是犯眾怒~~

果然是抹黑行動的開始~~


有些人人光會在那邊講

增胖14公斤,Ptt禁閉生,一直跳針
之前有人問國防部,本案是否涉及軍中集體霸凌
國防部回答:絕無此事

現在卻又說,洪仲丘犯眾怒
這是想怎樣
+1
引起全旅還不是全連喔

不過人死為大
不管什麼理由
搞死人就是不對
看看第一波能關多少個


石梯有夢 wrote:
事出必有因
我是不知道一個紅軍義務役下士會引起整連軍士官的眾怒是怎麼回事

cman4434 wrote:
即使這些都是真的,也不能把他操死呀!!死人了就有人要負責!...(恕刪)

沒錯,玩出人命了,該誰擔就誰擔吧


凸歸台灣 wrote:
不管有沒有犯眾怒,為什麼要把洪仲丘關禁閉,都是要交代的。

不管有沒有犯眾怒,為什麼要把洪仲丘關禁閉,都是要交代的。

不過相關人等到現在都還不肯講,這一點反而比較讓人感興趣。


是他們沒有講?還是你不相信呢?

同期的禁閉室受訓學員那麼多,他有沒有受特別照顧難道會查不出來?

還是,那些禁閉室人員已經會精算到,這些運動量就會操死洪員,其他人都不會出事

把歷史影像調出來就知道,有沒有特別照顧了,光在那陰謀論有什麼用?


coohaha wrote:
1.洪員為了考公職,...(恕刪)

我不知道,是電視報導說是軍檢說的

要問,你要去問記者


邪惡小多 wrote:
"犯眾怒"!?
這樣...(恕刪)

不然,你給個理由吧


凸歸台灣 wrote:
"陸軍下士洪仲丘關禁...(恕刪)

我是查不到舊規定怎麼訂的
不過,這份規定5月才修訂
依照軍中的效率,一堆人不知道是正常的
而且,若真要送他去禁閉室
依他同單位的劉xx說的(集合遲到,向上官嗆聲。那一條不能送進去)

幸福很簡單 wrote:
石梯中尉的思考方式果...(恕刪)


只相信名嘴的鄉民的頭腦也蠻特別的

石梯有夢 wrote:
不然,你給個理由吧...(恕刪)


不是理由的問題。

禁閉室死了一個下士,
如果沒有動機、沒有證據,自然是"意外"結案。

法醫驗屍報告寫了個"他為",
現在軍檢也證明了部隊上上下下都看他不爽(動機),
軍檢的說法不就明指著洪是被集體謀殺的嗎?

中午新聞撥軍檢的說明,
軍檢一邊說著長官們對洪的不滿(犯罪動機),
一般又把事件導向天候、沒喝水、中暑..等等(意外)。
這讓我想到電影情節黑手黨老大交代的話:
"事情要辦的乾淨俐落,
最好看起來像個意外。"
好可怕的網路霸凌啊
難道連范佐憲想整洪仲丘的原因
都要符合鄉民的期待嗎??
那起訴書給鄉民來寫好了

某關黑 wrote:
開始了~~~抹黑行動...(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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