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毒害或詐騙的行為,卻始終沒有被視為「犯罪」?! 大老闆們也因此得以繼續提出各種推諉卸責的「詭辯說詞」。從食品安全事件開始,幾乎都是「否認澄清→ 被抓包→ 道歉躲藏」的這般標準處理程序。大老闆們「集體不要臉」,彷彿才是一種道德的高度。如今看著日月光董座張虔生鞠躬道歉,開出了30年的回饋支票,卻依然是死不認錯的嘴臉,讓人怎麼看都像是聞到污染廢水忍不住想作嘔!
但問題是,大老闆們顯然都懂得「避開鋒頭,躲一躲就沒事」!企業危機處理都知道要先「避開輿論」,以爭取有利的準備時間。再加上龐大律師團提前掌握涉及行政懲處或司法訴訟後續,將會有哪些「法條矛盾、制度縫隙」。於是就算政府、媒體與大眾再怎麼強攻猛劈,最終仍然拿這些大老闆沒輒!
首先,「政府反應」蒼白無力,是當中最大的過咎!
包括之前涉及色素香料、假油風波,和混米事件,政府權責部門第一時間幾乎都是「幫廠商講話」!日月光污染事件最初,經濟部長張家祝各種護短說詞,直到日前才改口說應該重懲。而農糧署對於米商們的包庇,更是到了厚顏無恥的程度!集團大老闆們平日都會和所轄的官員交誼往來,但政府「法令、管理、監督」全都能淪喪至此,也難怪大老闆們骨子裡毫不為意。
「司法判決」失焦無力,也充滿著莫名其妙的軟弱!
政府部會後來因為媒體揭露和輿論壓力,而有各種追繳、開罰廠商「不當利得」的鉅款金額。但司法判決或行政訴訟的結果,卻幾乎都對大老闆們有利!法官們的引述法條與判賠心證,都欠缺對社會整體的思考與觀點。尤其幾次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法官甚至最後主張「無具體受害對象、無具體損害證明」!致使惡行深遠的廠商,最終僅獲得寥寥無幾的輕判微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