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讓小孩在超商打工,有夠悲慘的!

打工也是不得已的
現在什麼都在漲,打工賺錢養自己沒什麼不對
不是每個人都生長在有錢家庭,要讀書要辦學貸,要生活要靠自己打工
尤其年輕人喜歡高單價3C產品,比如說手機平板...動轍1-2萬,沒打工怎樣買的起

到是我會告到對方賠不完,民事刑事都告下去
留下前科,讓對方後悔這樣衝動打人
有前科看以後出去了 要怎樣找工作...

grason00 wrote:
打工也是不得已的現在...(恕刪)


對方才花了73塊買了個前科真是太值得了
整個人生的大好日子已經去掉一半了

不是~~應該是去掉了十分之九了

告死他們吧!!
重點是

壞人抓到沒?

損失家屬來賠償啊

小孩在超商打工沒錯

錯的是那些屁孩

是非公理還是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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