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jay27 wrote:
我對政治沒有什麼深入研究,不過我覺得黨團甲級動員沒那麼嚴重
因為印象中是非常重大的法案才會出現這種動員令,平常很少會聽說
但黨團協商就不同了,它是每天在發生的。我上面那篇蘇起的文章有寫到
三個立委就可以成立黨團,獲得協商的權力
所以真要比起來我認為它才是國會首惡...(恕刪)
能夠理性討論是件好事

我們先拋開意識形態與藍綠問題以避免失焦
立院採多數決,因此若立法委員能不受黨意干擾行使職權,大家理性針對議題充分研究討論,那通過的法案品質會最好,但這件事在台灣的立院很難達成,因為當政黨發現立委基於專業與理念不符合黨意時會造成法案無法照黨意執行,這時候就會祭出黨紀處分(美國政黨是不大會幹這種反民主的事),造成票票依黨意入軌,效率很高但立委職權被完全剝奪.
而當這種黨紀處分的多數決太容易達到目的後的後遺症很大,其他立委根本無法反對與推動法案,也等同其他立委職權被完全剝奪,只好走向抗爭之路(依議事規則癱瘓議事,霸佔主席台...),這種杯葛手段會造成議事停擺,所以才會搞出黨團協商這件事,在協調讓步(要說分贓也行)下讓議事能繼續進行
若依因果關係論,我會認為政黨要盡量避免介入立院議事,這樣立委才能自由行使職權,黨團協商也會消失,多數決才能反映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