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代表林飛帆:立法院損失應由立委承擔 給他們贖罪的機會

狐假虎威...好個囂張的理論...不然我們大家也去他家搬液晶電視好了、反正給你個機會讓你陪。
至於我為什麼可以去你家。因為你這幾天一直在電視上吼啊吼得搞得我好亂好崩潰啊....你已經侵犯到我的民權了啊...這不是你的邏輯?
sunnychenbo wrote:
我不懂服貿, 我支持...(恕刪)


+1

有時候我在想,就想想而已,

如果我的壞鄰居音樂放很大聲
我是不是就可以約其他鄰居去壞鄰居家裡靜坐抗議??[最好要找有學生身分的好鄰居]
還可以把設備,家具弄壞?吃喝拉撒??

事後,就可以說是因為壞鄰居的音樂放很大聲,才造成我跟其他學生鄰居去他家靜坐抗議
進而造成損壞

所以,損壞要壞鄰居他自己負責,要他贖罪,因為壞鄰居音樂放很大聲,已造成他人困擾...



這個邏輯,很怪吧??? 想想而已..... 飄~~~~~

挖細拍郎 wrote:
為調查3月24日警方...(恕刪)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真的,說的比唱的好聽
那一個立委月薪30萬,平均一天1萬,100多個立委10天要1000萬這個錢誰要負責??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有人不想花錢,又要丟給國家負責....
學運不是這樣玩的,一點擔當都沒有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嗆學生要「敢做敢當」;民進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低調表示,這是枝微末節的小事,但應該由馬英九總統負責。 (據《中國時報》)




糟糕,球被傳來傳去又到馬總統身上去了
馬總統應該正在考慮現在要把球丟給誰

不小心路過的貓 wrote: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有人...(恕刪)




標準的

沒錢想嫖

嫖了嫌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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