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假虎威...好個囂張的理論...不然我們大家也去他家搬液晶電視好了、反正給你個機會讓你陪。至於我為什麼可以去你家。因為你這幾天一直在電視上吼啊吼得搞得我好亂好崩潰啊....你已經侵犯到我的民權了啊...這不是你的邏輯?
sunnychenbo wrote:我不懂服貿, 我支持...(恕刪) +1有時候我在想,就想想而已,如果我的壞鄰居音樂放很大聲我是不是就可以約其他鄰居去壞鄰居家裡靜坐抗議??[最好要找有學生身分的好鄰居]還可以把設備,家具弄壞?吃喝拉撒??事後,就可以說是因為壞鄰居的音樂放很大聲,才造成我跟其他學生鄰居去他家靜坐抗議進而造成損壞所以,損壞要壞鄰居他自己負責,要他贖罪,因為壞鄰居音樂放很大聲,已造成他人困擾...這個邏輯,很怪吧??? 想想而已..... 飄~~~~~
挖細拍郎 wrote:為調查3月24日警方...(恕刪)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真的,說的比唱的好聽那一個立委月薪30萬,平均一天1萬,100多個立委10天要1000萬這個錢誰要負責??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嗆學生要「敢做敢當」;民進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低調表示,這是枝微末節的小事,但應該由馬英九總統負責。 (據《中國時報》)糟糕,球被傳來傳去又到馬總統身上去了馬總統應該正在考慮現在要把球丟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