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段關於服貿的影片值得大家看看!

jinshun000 wrote:
「利大於弊」?數據在哪裡?政府不知道!

「公聽會開了16場」?配套措施在哪裡?政府不知道!

對於勞工和產業的衝擊評估報告在哪裡?政府不知道!

那政府知道什麼?服貿是行政命令,所以張慶忠合法?

現在還是有人在狡辯就是了

甚至有些人連懶人包、服貿全文都沒看過

只聽到政府宣稱公聽會開了很多場就贊成服貿能過

這功課做的也太0分
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啟影片)



學生的訴求就是「先立法再審查」

馬英九卻不斷堅持兩者要「同時進行」

是有差那幾天嗎?

不過看到張慶忠在週三又排審查服貿

我想應該不難聯想KMT又要幹什麼了...(恕刪)


利大於弊數據在哪裡?詳情請參考彭總裁的意見
配套措施在哪裡,詳情請參考政府將編列九百多億的預算來因應到時可能的衝擊
對於勞工和產業的衝擊評估報告=表面工夫,花點錢找人寫,要幾頁有幾頁,但是沒意義,會有哪些衝擊會造成那些影響也只有等正式開放施行後才會知道,這些預測性質的報告沒有太大的價值(勞工和產業自己知道的可能會遠勝過政府的報告),政府做了幾百頁的報告你就會看?看了就會了解?之後就會相信?應該不會吧?
服貿不是行政命令就是國際條約不可能有第三種選項,但不管是哪一種,這也都不是立院的職掌而是政院和總統的權利

以我們立院的效率來看,我看如果要先立法再審查的話絕對不會只差幾天而已,可能不知道要差幾個會期,看看服貿從去年六月底公布後拖到現在還在鬧就該明白了吧?當我們的競爭對手都在緊鑼密鼓地推動談判和簽訂協議時,我不知道台灣還有多少時間可以容許我們這樣內耗下去

服貿本來就是執政黨的政策,張慶忠本來就是負責這一塊的召委,國民黨不排,張慶忠不排,難道要讓民進黨陳其邁又搶過去排嗎?(這點也不符議事慣例,召委不能保證讓法案過關,但可以保證讓法案過不了關,這也是為何陳其邁之前要搶排服貿的主因,就是要用盡一切手段讓服貿過不了關)

最後,我們必須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而政策法案的運作依照法律規定就是表決通過公布施行,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教育到每個人民都懂都明白才能施行
人民想了解,現在都有公開資訊公布在網站上可以自行閱覽下載,請善用電腦和網路,不要連動動手指動動腦都懶,只會看懶人包無助於了解事實

在野黨本來就會對抗執政黨,這我沒有意見,但我有意見的是不管如何也不該為了個人和政黨的利益去犧牲掉國家整體的利益,民進黨要反也得反得有道理,也得先顧及國家整體利益吧?

jinshun000 wrote:
「利大於弊」?數據在...(恕刪)


兩岸洽簽服務貿易協議對我總體經濟及產業之影響評估-->有,在這裡。

http://www.ecfa.org.tw/ATSImpactAssessment.aspx
(連結至ECFA政府官網)

怕眾板兄們因為覺得官網文冗枯燥,順便推薦另一個連結端,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重要事件推動進展一覽表
http://www.ecfa.org.tw/Event.aspx?pagenum=6&pid=10&cid=55

從2009年2月到2014年2月止,各重要議程以及推動進度都有紀錄。

--------------
承版兄言,有些人連懶人包、服貿全文都沒看過,就來兀自評斷國家重大政策,實不可取。

拙以為,單憑某些政客或專業人士的口頭言論,就照單全收,而不去查證情報真偽,亦不可取。

公聽會確實有辦,而且是執/野兩造各負責主辦一半場次。

至於公聽會辦的好不好,評估報告週不週詳,這部分各自解讀,可受公評討論。
但睜眼說瞎話,有說成沒有,死的說成活的,
若不是欠缺專業,無的放矢,那就是專業誤導,其心可議。
心禪樹 wrote:
我只想問先立法在審查有那麼難嗎??...(恕刪)

法律面我不專業,
但我認為應該沒有先立法再審查的流程,
因協議己談完假如認為此版協議不好,
應該只有撤銷協議、再立法、再重談判的選項,
而這確實茲事體大(要不要重啟談判的主控權在對方),
林同學和陳同學及昨天的50萬人是否足以代表全體台灣人民我是存疑啦,
沒有請林同學發起撤銷服貿公投好了,
並且跟政府代表來個正反大辯論,趁現服貿正熱的時候,
不要再佔據立法院了。

心禪樹 wrote:
馬政府就是這種"先求...(恕刪)


先求有,再求好 這樣有什不好?
我不相信世上有人做事一出手就可以面面具道,件件十全十美
我相信有在做事的人總比什麼都不做的人好

你換個角度想,馬英九會笨到不知道推證所稅、奢侈稅、油電雙漲 會讓民調直直落?
他大可不甩它,把這些問題留給下任總統,來換自己的民調,來博自己的美名
但他選擇扮黑臉
我想很大的原因是他心中還是有台灣的,而不是一堆人指責的賣台
stevenwu123 wrote:
先求有,再求好 這樣有什不好?

我真不知道,台灣竟然有人對政府的要求這麼低?

身為執政者,他的每個政策都會影響我們的未來,

事前不評估,先求有再求好,代表的是當你是實驗用、不須有自主意識的白老鼠。

請問一下,萬一先求有之後,怎樣都搞不好,你會默默接受它嗎?

這種悲慘結果,這幾年可是多次發生。

心禪樹 wrote:
為何協商前立委都不知道?簽完回來才知道?


說談判中沒有跟國會報告其實是不正確的資訊.
立法院專案報告共有3場,都在簽約之前. 分別在2013年4月25日、2013年5月02日 [部分會議內容保密]和2013年5月30日。產業說明會共144場(無公開紀錄)。三場專案報告都有各政黨的立委參加, 根據立法院公報, 三場都是下面這十四個委員出席:
段宜康 江啟臣 邱文彥 黃文玲 高金素梅 陳怡潔 李俊俋 陳其邁 姚文智 徐欣瑩 陳超明 紀國棟 張慶忠 吳育昇
確定的事才說

不確定就不要當成事實

為何反服貿還會被人指責

就是這種信口開河人太多

除去幾個是在玩

其他大都有這種毛病

天天都在黑箱黑箱黑在哪拿出來啊

整天都在賣台賣台賣多少講出來啊

弊大於利在哪指出來啊

任何事都有一體兩面

理性的人是看證據聽道理

不是自己天馬行空說一些肯定句形容詞就可成真


都幾歲人了還這種程度...



sam pan wrote:
自己的服貿自己審建議...(恕刪)


感謝網兄提供的連結。

拙劣不才,大概爬了一下這個網站,
發現這位站長強烈主張自己的立場,意欲左右瀏覽人的思維,並非真的中立。
例如"花時間去支持靜坐的同時,也花點時間看條文"等等。

其實無妨,每個人都有主張並說服他人想法的自由,這也是民主國家的可愛可貴之處;
正也給眾網友提供一個範例,提醒我們要小心一些網路上"假中立,真洗腦"的資訊。

但,恕我無理要說的是,該站長似乎沒把全條文看仔細?或者是看完了卻未能完全融會理解?

又例如該站站長所提這句:
在餐廳裡面吃飯必須大叫「服務員」、「服務員」~~~才會有人理你。

若把全原條文內所提"自然人呈現"這部分讀過,就可發現開放陸方人員來臺的條件非常嚴苛,
除了只開放專業管理人員,並未開放從業人員之外,
學經歷跟資本額,以及人數上限,都有嚴格控管,
且年營業額未達一千萬/每年者,就必須受到遣返,並非所說無條件開放申請以及展延。

故,要再提醒眾網友,無論您支持或者反對,都是大家的言論自由與權力,
但千萬小心過濾並求證資訊,因為網路上充斥太多精美包裝過的假訊息,
一些別有所圖的文章,若不是外行瞎嚷嚷,就是內行卻刻意隱瞞。

拙願意相信,凡關心這個重大民生議題的公民,都是熱愛這塊土地的,縱使立場不同,依然互諒互重。
但別被有心人士施放的障眼法等下流手段操弄,淪為政爭工具。

ZondaFire wrote:
很明顯這次服貿是個粗製濫造的產物(陷阱?),不懂政府到底是有什麼信心,一直說簽了就會利大於弊,連完整的報告都沒出來給大家參考。難以相信還有人敢支持簽下去。


難以相信還有人會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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