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美開發被徵收土地小民悲憤

竟然有這種事...

二個撐地的沒有空就算了...那些名導、歌手、樂團不能大小眼啊..快點出來..

喔...不對..事情不夠大..出來沒有好處...

伯晉 wrote:
嘉義縣政府開發大埔美...(恕刪)


可以搜尋一下"大埔美開發弊案",就可以找到很多前後任縣長的新聞!

要說沒有鬼?很難相信!

只能可憐當事人,此案發生在綠營縣市,一切盡在不言中!

piwu0531 wrote:
顏色正確 , 壹傳媒 三立等媒體自然幫你大事化小 ..
顏色不對 , 這些媒體小事也能把你炒成大事 ~~


說得太露骨了

反正現在台灣,林帝說的算,但他不敢惹他背後的主子

很多事不只單純是是非對錯,而是顏色問題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偏綠的不幫這些弱勢的抗議!為何偏藍的也沒有幫忙抗議?
有些問題其實藍綠都有份,那真的求助無門啊!
估狗了一下→複製→貼上

1、 一般徵收:土地徵收乃政府依公權力之運作,為興辦公益事業 需要或實施國家經濟建設,基於國家對土地之最高主權,依法定程序,對特定私有土地,給予相當補償,強制取得土地之一種處分行為。

2、 區段徵收:區段徵收就是政府基於新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 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規劃整理。開發完成後,由政府直接支配使用公共設施用地,其餘之可供建築土地,部分供作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部分作為開發目的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並以處分土地之收入抵付開發總費用。

3、 市地重劃:市地重劃是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內容,將一定區域內,畸零細碎不整之土地,加以重新整理、交換分合,並興建公共設施,使成為大小適宜、形狀方整,各宗土地均直接臨路且立即可供建築使用,然後按原有位次分配予原土地所有權人。而重劃範圍內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等公共設施及工程費用,則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故是一種有效促進土地經濟使用與健全都市發展的綜合性土地改良事業。


大埔案用的是區段徵收,等於是以地換地,但由農地變商業區或住宅區的地,取得的面積大約是被徵收的面積的40幾%

這個案子看來用的是一般徵收
收了→給錢→莎喲娜拉股拜

張花冠也是因為這個開發案而捲入貪汙案
目前的判決是 無罪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piwu0531 wrote:
偏藍的一向都是訴求依...(恕刪)

是依法行政,可是程序未必正義,這問題是不分藍綠的!

k.k2001 wrote:
是依法行政,可是程序未必正義,這問題是不分藍綠的!...(恕刪)


說的好

人民心中如果只有藍綠,那永遠是被政治人物玩弄的輸家
k.k2001 wrote:
是依法行政,可是程序未必正義...(恕刪)


程序 ? 正義 ?

這中間解釋及操作的空間 無限寬廣呀 !!


視法律於無物 ,

台灣之所以會被這些政客及媒體搞得這麼這麼亂 不是沒有它的原因呀 ~~
richardlu789 wrote:
說的好人民心中如果只...(恕刪)

不是說的
而是實際体驗
在他們底下只有椿腳和錢,居民要夠多才會理你。
大埔美或許就是人不夠多巴
記得之前竹南大埔案法院判屋主勝訴,其中的理由是縣政府徵收時沒有週全考量公益性及必要性。同樣地,嘉義縣政府開發大埔美工業區有沒有週全考量公益性及必要性在徵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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