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282006 wrote:
我已經說過了,內容請...(恕刪)
主旨跟說明內容不符,難道是我的錯嗎??
文是你丟的,我當然是看你寫的東西,怎麼還要別人自己去找資料呢,甚至叫人自行更改地點及名字,這不是很奇怪嗎??自己貼的東西,又要人家去更換,難道這篇沒有文不對題嗎??
難道認同他的道歉,就是支持他包圍中正一分局的行為嗎??你認同二分法我尊重你,但我不認同二分法也請您尊重。
人家難道沒有澄清的權力嗎??是不是主謀,不是檢察官說得算,也不是辨方說的算,一切就是看誰提得證據多,由法官判定,這應該毋庸置疑吧!
既然你沒有要他道歉,也從來就沒說過要他怎樣,那我就不懂你發這篇的訴求是什麼??既然沒有訴求,那這篇內容是要網友討論什麼?要取得什麼要的共鳴??
難道要酸人家?就算是要酸人家,也要讓人家知道你酸的是什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