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Lin0423 wrote:當事人有無職業是一碼...我個人誠摯詛咒那些老師下地 19 層地獄(恕刪) 呵以前我國中數學老師上課都不上課然後考試完就叫出來打而且只打臉打完隔天會變豬頭的那種力度上數學課都叫同學起來念"課文"然後他有開"家教班"只要不去繳保護費那你就死定了三餐被打
相較於體罰,個人還更痛恨歧視記得當年大小月考小考成績都是前三名,獎狀堆滿書桌畢業前老師要大家填父母的職業,我很老實的填上"母攤販,父退伍軍人"記得那年的畢業成績是全班37名,接近墊底我很確定當年的畢業成績是用父母的職業打的
u82232016 wrote:相較於體罰,個人還更痛恨歧視 我還記得當年某老師拿體育館來給A段班練合唱我們B段班要上體育打羽球還不給進,說他們練唱比我們上體育課還重要還有去借歷史和地理的那種超大地圖時一看到是B段班來借,馬上說被借走了結果後來是要上課的老師親自去借才拿到
laovvye wrote:接觸過很多家暴案件都...(恕刪) 無論喜不喜歡,這就是時代的演進!!就像以前是農業時代、工業時代、知識時代....以前叫合理、合法,現代是不合理、非法!!時代在進步!!過去都已過去,未來比較重要!!
KCLin0423 wrote:當事人有無職業是一碼事教學方式是否適當,是另一碼事...(恕刪) +1這篇新聞勾起我痛苦的回憶。猶記我小三時,只不過因為上課不專心,被點到答不出話來就被她賞了2個巴賞,我一整個哭到不行,連隔壁的小女生還一直安慰我,她還一直罵我白痴!沒出息!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這「唯一」賞過我巴掌的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