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鄭捷爸媽~沒有賠償不了的問題,只有是否有心賠償的誠意

A辣愛怕跑 wrote:
他父母是連半個傷亡者都還沒去接洽,良心何在?
況且,刑責方面目前還沒確定
...(恕刪)


刑責方面是人大概都知道會是甚麼刑責了

再說了,賠得起的和賠不起的,我想是人應該也不會看不出來

鄭捷的罪孽就算他父母有連帶責任他父母賠不起也還不起,何況他父母沒有連帶責任?如果他父母不巧是三級貧戶,那這些人不就白死了?連錢都拿不到?

以台灣人的特性,只要來談補償最後一定就是在金額上討價還價,真是在談道義上的補償還是在談收買人命?你覺得錢可以買命嗎?如果可以,一條命值多少錢?這樣最少還給人一點接洽買命的理由

諸位網友別再唱高調談道德了,還是直接開個公定價吧!一條命值多少錢?然後叫他父母拿錢來買,不然有些人賠幾十萬有些人要幾千萬,道德談到最後竟然人命還有分貴賤的不就好笑了

球德洛 wrote:
我不想鄉愿和矯情,鄭...(恕刪)


做人本要秉持仁義道德,況且法律只不過是道德上的「最後一道防線」
今鄭捷不過滿成年多一點,但他有經濟能力可以賠償受害者家屬嗎?
國賠也是社會大眾所繳納的金錢,這樣你甘願所繳納的納稅錢是用於
這種途徑嗎?
鄭捷家屬至少也憑著一點良心,多多少少要付出對受害者及家屬一點
義務吧!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以前多兇惡的殺人犯都會怕被判死刑
因為會怕死刑心理會恐懼
所以不管真心或假意還是會道歉

今天來個想被判死刑的
連命都不要了
根本拿他沒辦法
只好找他父母出氣

很多看到車禍幫忙救人的反而被家屬認為是肇事者
因為自己受到損害
總是要找個人出氣
你們都會幫鄭捷的父母計算其中的利弊得失了
鄭捷的父母難道自己沒算過?不會算也會找律師算吧
完全不干鄭捷父母的事?
這下根本不辯自明

GreedIsland wrote:
民事賠償也有求償的對...(恕刪)


負刑責和道義賠償根本是兩碼子事,不該混為一談(特別是在這種天理不容的案子上)

不是你說如果鄭捷父母賠結果自己孩子還是要死,那誰要賠那麼簡單,如果鄭捷父母真是從頭
到尾就這樣算計,賠錢能換孩子的命才有意義,否則不賠,那才真的叫"醜陋"


就好比如果你的邏輯成立,那受害家屬說我一毛錢都不要,一命抵一命,死4個無辜的人(還不包括重傷者
和社會成本)卻只換來1個該死的人,怎麼看都不划算,因為你還欠3條人命

可能嗎?可以這麼說嗎?任何人也不會接受這種觀念和說法吧





就像我說的,鄭捷父母在這件事沒有法律上的責任,甚至一毛錢都不用賠,但道義上的責任是跑不掉的,
在能力範圍內,是否進一步賠償只看自己有沒有心而已,這樣給外人的觀感當然也有所不同

舉個例吧:
鄭捷雖是成年,但實際仍是跟家裡要求本身無謀生能力的人,結果孩子外面惹事,警察上門,如果父母
只淡淡冷漠回應:他已成年,有問題他自己負責,不要跟我講,碰....就關上門

你會覺得這對父母怎麼樣?一定會感覺這對父母怎麼完全不管自己孩子對不對?



再舉一個例子:

如果有兩對同樣兒子犯下殺人案的父母

一個從頭到尾切割干我屁事樣(但可想而知心裡也是難過),但在兒子被逮至伏法後,從沒去關心被害者家屬

和另一對父母,在兒子犯下惡行伏法後,自己失去了孩子,但還是持續不斷去關懷甚至向受害者
家屬懺悔(概括承受自己和自己兒子的業障),這場贖罪之旅可能會很累,可能是一輩子,但為受害者
甚至為自己那犯下惡行今生短暫有緣的孩子,我心甘情願



不管對受害者家屬甚至外人眼裡,你覺得哪一對父母給你的觀感是比較正面,而且最後可能願意選擇原諒並且放下?

我想答案再明顯也不過了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球德洛 wrote:
負刑責和道義賠償根本是兩碼子事,不該混為一談(特別是在這種天理不容的案子上)

不是你說如果鄭捷父母賠結果自己孩子還是要死,那誰要賠那麼簡單,如果鄭捷父母真是從頭
到尾就這樣算計,賠錢能換孩子的命才有意義,否則不賠,那才真的叫"醜陋"


就好比如果你的邏輯成立,那受害家屬說我一毛錢都不要,一命抵一命,死4個無辜的人(還不包括重傷者
和社會成本)卻只換來1個該死的人,怎麼看都不划算,因為你還欠3條人命

可能嗎?可以這麼說嗎?任何人也不會接受這種觀念和說法吧





就像我說的,鄭捷父母在這件事沒有法律上的責任,甚至一毛錢都不用賠,但道義上的責任是跑不掉的,
在能力範圍內,是否進一步賠償只看自己有沒有心而已,這樣給外人的觀感當然也有所不同

舉個例吧:
鄭捷雖是成年,但實際仍是跟家裡要求本身無謀生能力的人,結果孩子外面惹事,警察上門,如果父母
只淡淡冷漠回應:他已成年,有問題他自己負責,不要跟我講,碰....就關上門

你會覺得這對父母怎麼樣?一定會感覺這對父母怎麼完全不管自己孩子對不對?



再舉一個例子:

如果有兩對同樣兒子犯下殺人案的父母

一個從頭到尾切割干我屁事樣(但可想而知心裡也是難過),但在兒子被逮至伏法後,從沒去關心被害者家屬

和另一對父母,在兒子犯下惡行伏法後,自己失去了孩子,但還是持續不斷去關懷甚至向受害者
家屬懺悔(概括承受自己和自己兒子的業障),這場贖罪之旅可能會很累,可能是一輩子,但為受害者
甚至為自己那犯下惡行今生短暫有緣的孩子,我心甘情願



不管對受害者家屬甚至外人眼裡,你覺得哪一對父母給你的觀感是比較正面,而且最後可能願意選擇原諒並且放下?

我想答案再明顯也不過了
...(恕刪)


沒錯,答案再明顯也不過了
大部分的人總是會期待別人能做出這些自己做不到的事
但,理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
我這是站在一個第三者的角度來看這件事
我想您能明白我的意思

期待別人講道德做出補償施捨,還不如自己握著法律當武器捍衛權益,這是現實
鄭捷的父母要不要做出補償是他父母的自由,受害者家屬們想要對他父母求償,武器是輿論而不是法律,對吧?
鄭的父母當然也可以用法律來對抗輿論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對吧?
何況就算鄭的父母現在願意拿錢出來補償受害者家屬,也只會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對吧?
如果您是受害者家屬,難道沒想過這樣的狀況是實際存在的嗎?
既然現實已經是這樣的狀況,你又如何期待鄭的父母會願意做出對自身有百弊而無一利的舉措呢?
這就跟凡爾賽條約對德國需索永遠無法償還的賠償金額間接埋下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種子道理是相同的,一個無法支付的賠償只會造成乾脆不賠的結果,現在鄭捷所犯的錯恰好就是金錢所無法補償的,所以他的父母絕對會以法律來對抗輿論捍衛自己的權益也是可預見的

台灣人的特性你又不是不知道,一旦談到賠償又是討價還價,人命還可以用錢收買,人命還有分貴賤,那還講甚麼道德?乾脆直接開個買命的價格叫他父母買單不是比較快?


球德洛 wrote:
我不想鄉愿和矯情,鄭...(恕刪)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
再多滿口仁義道德 還是以法律為主!
此事不單考驗為人父母的教育方式
也考驗著我們未來一代的存在價值觀!

道義在現今社會裡值多少錢??
凡事功利掛帥的社會教育現象
你要如何讓現代父母認真的思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偶對鄭父其發言 不置可否
畢竟他還有一堆關於教育兒女的困惑永植心中!
也是現今很多恐龍父母該引以為戒的!

此外鄭捷父母其一輩子的道德良知譴責
也夠他們受的了!
歡喜做、甘願受,各人造業各人擔~~!!

球德洛 wrote:
我不想鄉愿和矯情,鄭...(恕刪)
以上

01只有我講話最公道


這句話最有問題.

球德洛 wrote:
但鄭捷父母完全沒責任嗎?I don't think so
沒錯....雖然法律上鄭捷父母無須負任何責任,但道義上的良心譴責和責任是絕對無法避免的...(恕刪)


球德洛 wrote:
其實家庭教育才是培養一個人格發展最重要的歷程與基礎
只是很多父母始終都不瞭解,甚至以為教育孩子只是學校和導師的責任...(恕刪)



如果你的邏輯是成立的,

那父債子要不要還?夫債妻要不要還?

如果你的邏輯成立,

那表示如果子女有精神疾病父母親也有道義責任?

另外,越來越多的「科學」證據顯示,人格除了家庭外,受到基因的影響也很大,

我們在臨床上看到一些案例,就是在正常家庭下成長的精神病患,

所以你認為給予這樣基因的父母也是有罪的是嗎?

我覺得你對「人權」的理解層次,跟納粹差不多。

球德洛 wrote:
在有生之年,每年定期去為枉死者上香甚至能力許可範圍內的金額補償(例如這次死者
年幼的孩子,資助他們未來上學的金費...等),當然死者家屬或許不會接受,但至少要讓他們感覺到
你無比的愧疚和誠意...(恕刪)


這就叫做無限上綱。你還以為這是 228 還是德國總理跟猶太人道歉哦?

那要不要鄭捷的父母每年舉辦追思音樂會?

政客之所以這樣做,是有作秀的意味在裡面,因為他們要的是選票,

鄭捷的父母只是一般人,我相信他們已經夠羞愧的了,何必年年都要掀開人家的瘡疤羞辱人家,

他們要求速審速決就是希望給社會一個交代,我認為這樣子就夠了,你們還希望什麼,

其實在你們的潛意識裡,或多或少也希望加害人的家庭家破人亡,

你們這樣的行為,坦白說比鄭捷高明不到哪去。
小弟認為,這事情如想有個相對圓滿的結局得合法,合情,合理

鄭捷伏法=合法,但向鄭的父母要求賠償則是不合法但對於受害者家屬來說是合情

要怎麼做到讓鄭的父母覺得雖不合法但合情理就是最後能否得到圓滿結局的關鍵,否則必然成為輿論與法律間的對抗

小弟認為,共同成立基金會或許是個可以考慮的方向,用積極的態度來面對避免以後再出現類似的狀況,讓小愛變成大愛,也避免了個別家屬需索無度令鄭的父母陷入父子騎驢窘境的最好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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