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dIsland wrote:
民事賠償也有求償的對...(恕刪)
負刑責和道義賠償根本是兩碼子事,不該混為一談(特別是在這種天理不容的案子上)
不是你說如果鄭捷父母賠結果自己孩子還是要死,那誰要賠那麼簡單,如果鄭捷父母真是從頭
到尾就這樣算計,賠錢能換孩子的命才有意義,否則不賠,那才真的叫"醜陋"
就好比如果你的邏輯成立,那受害家屬說我一毛錢都不要,一命抵一命,死4個無辜的人(還不包括重傷者
和社會成本)卻只換來1個該死的人,怎麼看都不划算,因為你還欠3條人命
可能嗎?可以這麼說嗎?任何人也不會接受這種觀念和說法吧
就像我說的,鄭捷父母在這件事沒有法律上的責任,甚至一毛錢都不用賠,但道義上的責任是跑不掉的,
在能力範圍內,是否進一步賠償只看自己有沒有心而已,這樣給外人的觀感當然也有所不同
舉個例吧:
鄭捷雖是成年,但實際仍是跟家裡要求本身無謀生能力的人,結果孩子外面惹事,警察上門,如果父母
只淡淡冷漠回應:他已成年,有問題他自己負責,不要跟我講,碰....就關上門
你會覺得這對父母怎麼樣?一定會感覺這對父母怎麼完全不管自己孩子對不對?
再舉一個例子:
如果有兩對同樣兒子犯下殺人案的父母
一個從頭到尾切割干我屁事樣(但可想而知心裡也是難過),但在兒子被逮至伏法後,從沒去關心被害者家屬
和另一對父母,在兒子犯下惡行伏法後,自己失去了孩子,但還是持續不斷去關懷甚至向受害者
家屬懺悔(概括承受自己和自己兒子的業障),這場贖罪之旅可能會很累,可能是一輩子,但為受害者
甚至為自己那犯下惡行今生短暫有緣的孩子,我心甘情願
不管對受害者家屬甚至外人眼裡,你覺得哪一對父母給你的觀感是比較正面,而且最後可能願意選擇原諒並且放下?
我想答案再明顯也不過了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