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對國道前收費員佔領交流道的看法?

既定政策..
撫恤金能領就領一領...

就是公家機關的窄門 人人都想擠進去...
現在有機會了 就拼命擠...

如果資遣有違法事項 就去告..
一切合法還要盧...

本來抱著同情..但是到最後連同情都被耗光了 他們還剩下啥可以搏版面...
政府應該一開始就有積極介入處理的做為

如今事情沒辦法得到妥善處置,只好任其自然發展了!

前收費員昨天喊的口號還有"還我年資",
約聘人員還有年資?沒有收費站了,年資可以做什麼用?
交通部也說不接受轉置的,可領5_7個月的資遣費,
應該比一般約聘人員優惠多了。
有收費員控訴新工作離家太遠,
上工時還被嫌發呆不做事,
理由也很可笑,原來這都是交通部的錯?


本來很同情他們,我至今也沒裝etag,
但看他們抗爭的理由實在太超過了。
要抗議也該找遠通,不要只挑軟柿子吃。
交通部請加油!
我以前也會認為占路抗爭自私.

如之前的關廠員工臥軌. 後面發現原來他們抗爭了多年.

媒體政府民意代表都把他們遺忘, 讓人以為是政府追討"貸款"才開始鬧.

其實是一直持續的表達被資方剝削與被政府擺道.



現在遇到這樣塞車, 心裡當然還是不平, 但想想他們如果能好好過何苦這樣, 心情會好點~


bioataru wrote:
我是醫院的員工,今天...(恕刪)



鬧劇一場

怎不去佔領釣魚臺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記得之前看了一下訴求有二點

第一點是資遣資的部份,
這點我是贊成的,畢竟實際上是工作那麼多年的話,
不能用一句是約聘人員而躲避勞工的權益,
政府都這樣了,難怪民間企業敢假約聘避勞基法中正式員工的勞工權益。
應按勞基法的規定依年資給予合理的資遣費。

第二點是要工作的安排。
我點我就不表贊同,今天私人企業因業務縮減等,也是可以合法的資遣員工。
沒有一個理由在政府機關工作後,就要安排後路,
甚至連正式公務員都應該有合理的退場機制了。
皮丘丘 wrote:記得之前看了一下訴求有二點

第一點是資

一年一聘的本來就沒有資遣的問題
那是聘約到期,不再續聘,不符合勞基法的資遣條件
mich3591 wrote:
一年一聘的本來就沒有資遣的問題
那是聘約到期,不再續聘,不符合勞基法的資遣條件


所以我才說連政府都這樣搞了,
民間企業才會有樣學樣。

明明是在同一工作崗位『實資』做多年(好像有十多年的?),
而不是『臨時性』的工作(如農業收成等特殊工作,一季或半年的雇用)。
這不就是避了勞基法中,對於正式雇用的權益(如資遣等權益),
以技巧性的方式閃躲。

勞工這部份,個人是認為該多加保障。


收費員這部份,因為沒有經過考試不具公務員資格不適用公務員的相關保障。
但應該要視國道公路局為雇主,明明底下雇了幾百位的員工(很多工作很多年了),
卻全部都是聘約人員?

感覺怪怪的。


個人感覺應該要適合勞基法,因業務減縮,合法、合理的資遣
所以對收費員的第二訴求,個人並不認同。
不用同情那些人

真正有問題的有幾位其他是來鬧的

你有經濟壓力你立即找工作來賺錢

會在那邊死賴活賴嗎

像關廠工人

鬧到了大家受惠

反正你也不知是不是真的關廠工人在鬧
認真爭取自己權益的我都支持,台灣人為奴太久。

法國人罷工有名的,爭取了多少權益。

台灣難在於,只要癱瘓了網路,就會被鄉民噓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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