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爭議調處辦法(102.01.03)」第六條:「本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者,主管機關應不予核發使用執照。」
這意味著,只要住戶提出申請後,建商沒有處理妥善的話(需取得合解書),建商所有在建工程都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所以建商若是不快速處理,損失反而會更嚴重的。
實務來說,建商通常是趕快花錢消災,22戶透天重建沒多少錢的,一戶抓500萬差不多,一個億可以搞定,而銷售這棟大樓的利潤是綽綽有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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