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2000a wrote:
下班去夜店這算公務嗎...(恕刪)
沒錯,是公務也可以說是私務,你知道刑警的收入有一大部份是來自業績嗎?也就是績效。
Jen0602 wrote:
我問你,當百姓遇到任...(恕刪)
安迪月亮 wrote:
對重視警紀執行勤務卻不幸殉職的警察理當致上敬意!
但並非所有外勤刑警橫死街頭都可美名成殉職,
在我記憶中台灣也有警察矇面搶銀行的案例,難道上例惡警搶劫銀行遭圍毆致死也算殉職嗎?!
當警察無視警紀、濫用公權力或配槍時,
即不肖警察行事有如掛牌流氓,
仗恃配槍作威作福、管轄區域包娼包賭、風月場所爭風吃醋、三杯酒後逞凶鬥狠,
無視警紀的結果......黑道反噬、殺禍臨身.......還要加封殉職功名,人民豈能盲目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