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9527 wrote:
所以若是這種情況還是建議不要直接進屋撿球,
先按電鈴告知來意比較妥當.
所以沒有按電鈴告知來意,直接打死就對了,生死交關,對吧?一樣的事有百樣的處理方式,那是事後才想得到的,當下誰那麼從容慢慢想啊?選錯馬上就是活與死的差別,生命受威脅就是打咩,不是這樣嗎?
推而廣之,帶懷孕老婆搭捷運看到臉色不善的人靠過來,應該也是先下手為強比較好,寧可讓對方死也不要讓自己未出生的孩子沒老爸

str9527 wrote:
畢竟撿棒球這件事只有您知道
我在想,萬一我真的被打死了,在被痛毆過程中拼命解釋,會不會被當成緩兵之計,準備反戈一擊?
不過不重要,反正死人不會講話,怎麼樣都可以解釋成生死交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