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條款 撞闖紅燈行人車違規

minka415 wrote: 就是因為你有這種想法 才造就現在的狀...(恕刪)

現實情況是開車騎車的人有多少在路口斑馬線會禮讓行人。
就是因為都不禮讓才會有這帝王條款吧
講真的法律不應該為他人錯誤的行為去負責
法律該保障的應當是守規則的人才對
唉~

roward wrote:
講真的法律不應該為他人錯誤的行為去負責
法律該保障的應當是守規則的人才對
唉~(恕刪)


換個想法:

行人通行,不受紅綠燈限制!

開車的人多投保些意外險是必要的!

clwu5724 wrote:
換個想法:
行人通行,不受紅綠燈限制!
開車的人多投保些意外險是必要的!

所以有這帝王條款
各路口也不用設置行人專用的紅綠燈了
畫上斑馬線就行了
真的覺得很奇怪咧
小時候的教育是要對自己負責
怎現在台灣社會好像都是要別人來對自己負責而不是自己要對自己先負責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4TurOJ5S2I&feature=youtu.be&list=UUbGFUqIdMu6sOzqagDhRqJA

FB社團歡迎來到鬼島台灣看到的
摩托車要對汽車提出過失傷害
以路權來看摩托車絕對百分百錯
上路違反路權卻要別人來替自己的錯誤負責
唉唉唉唉唉

roward wrote:
所以有這帝王條款各路...(恕刪)


[紅綠燈] + [路權] 比不上 [帝王條款]!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為什麼一堆人看文章只看一半的?
"行人闖紅燈"當然是違規,
但是"汽機車在斑馬線上撞到行人"也是違規。
這條帝王條款,
就是要告訴駕駛人:不是看到綠燈你就可以眼睛閉起來衝過去。
行人在斑馬線上本來就有絕對路權。
不管燈號是甚麼,在斑馬線上撞到行人就是你的錯。
行人闖紅燈自然會有它的罰則。
但是考駕照筆試時就考過,車輛經過斑馬線時不管燈號是甚麼不管有沒有人在上面,就是該減速慢行。
如果大家有遵守這條規則,根本不會發生"在斑馬線上撞死人"的情況。
所以真要算起來,行人和機車都有責任,
但是行人現在人死了,所以你也沒辦法要死人負責,
那當然就是機車要負責。
誰叫你經過斑馬線不減速撞到人家不治?

clwu5724 wrote:
[紅綠燈] + [路權] 比不上 [帝王條款]!


在斑馬線上,
路權一律是屬於行人的。

clwu5724 wrote:
開車的人多投保些意外險是必要的!


在路上撞到人意外險不會賠呀。
應該是要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才對喔。

vivian93 wrote:
在路上撞到人意外險不...(恕刪)


真的弄錯險了,謝謝指正.
vivian93 wrote:
為什麼一堆人看文章只...(恕刪)>

說的好

這是真的...交通號誌是要遵守沒錯..

但是不是說當我看到自己是綠燈的時候就是猛踩油門直衝就對了..

因為馬路上就是會有不可預知的狀況..所以號誌上雖然可以通行.但是也得注意現場交通情況..

否則如果是個小孩突然間掙脫大人的手.跑過去..你是否也要直接撞上去?

然後理直氣壯的說..我是綠燈我可以走你是紅燈不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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