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是:應該全民皆需義務役2年
女生:社會役或行政,通信...等
過胖或達以前免役基準的男生:較粗重的社會役
標準體格男生:通信,資訊,後勤,兵工,工兵,輪車役...等
至於最操的戰鬥兵種...原則上以志願役為主
需役畢方能取得公民資格(選舉權,被選舉權與考試服公職之權...等)
雖無法免除權貴靠關係進爽缺的漏洞,但至少全民皆需入伍,文藝青年就沒辦法靠體重來閃兵囉
至於長期滯外者超過三十幾歲才回來/入籍的...有資力者,付個五百/一千萬應不為過,無資力者,就去社會役吧
~No Pain; No Gain~
~No Cross; No Crown~
~No Change; No Ch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