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jon wrote:
請問2012年郝市長提出來時,你有沒有力挺?
請問2012年郝市長提出來時,你有沒有力挺?
請問2012年郝市長提出來時,你有沒有力挺?
很重要,所以說3次
當年可是被社論,民黨議員,大學教授批評為腦殘,警察國家
你有力挺當年的市府嗎?
我不是台北市民,關我什麼事?而且我想討論的不是用監視器取締這個政策的可行性(不過新竹市好像有實施類似的政策了),而是想知道如果政府(含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如果不被允許用監視器取締的話,那為什麼一般民眾就可以自行檢舉呢?一般民眾就不會侵犯隱私/人權了嗎?而且民眾檢舉,最後受理開單的還是政府機關。
我只能說所有人都可能是"老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