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大便的老二 wrote:
請問你不能打掉重蓋...(恕刪)
1.如果你買的新屋發生這種事,建商延長保固為兩倍,你就會乖乖閉嘴,不會不爽?難道不爽有罪,需要讓你來這樣酸?
2.一切還是要看鑑定結果。其實如果不是合宜宅,不會鬧這麼大,在一般的建案,只要不危及結構,一些施工品質差的瑕疵建商凹一凹就過去了,住戶也只能暗幹在心裡。如果鑑定沒有結構問題,延長保固也是不錯的選擇,至少以後漏水裂縫什麼的都不用花錢修。而且又是合宜宅,建商擺爛時(很多建商交屋後都會擺爛)還能唉大聲點要政府出面處理。不過遇到前面所說的「建商改名」大絕招就沒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