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0420 wrote:雷聲大雨點小......(恕刪) 標準政治人物型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第一頁已經有明眼人開出藥方了:酒駕抓到關10年,撞死人判死刑。一命還一命,不過份吧?這種亂世就是要用重典,重典都用下去了如果還有勇者敢以身試法,那我也只能說很佩服它。但就如同大部份人所講的,應該只能等到某政府高官的家人變成受害者,希望才有可能出現,在這之前.......出門在外,自己小心。
訂了再多的法律也是沒用的到了法官那 還不是判緩起訴或易科罰金如果立法院, 能通過酒駕不得緩起訴 ,不得易科罰金第一次酒駕一律關30天相信只要是有工作的人,一定會被開除這樣就沒有人敢酒駕了反正酒駕都是抱著一個心態,就算被抓到罰錢就可以解決了
晚上八點後的山手線確實滿車渾身酒味的上班族~一出上野站路上的人走路都是左搖右晃...要講愛喝每個國家都是一樣!喝到太晚自己乖乖坐貴死人的計程車或找公司附近旅館睡一覺..因為判定酒駕面對的是吊照三年不得重考~五年以下徒刑得易科50~100萬日幣罰金車輛提供者 乘坐者 甚至酒類提供者...一併連坐!半罪至最重同罪!車種不限 (包含自行車喔!!)難怪一堆人情願躺路邊扮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