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2000a wrote: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恕刪)
我是覺得未來担保品應該更趨向流動性,債務人負擔更大了
詐騙集團繼續詐騙,不會減少
隨便講講 wrote:
1.沒有經過實質程序的支付命令
如果有既判力才是程序與權利的不對等
隨便講講 wrote:2.對法律不熟的普通人,尤其是老一輩的人,有幾個可以知道支付命令如何處理
隨便講講 wrote:3.對想脫產的人,支付命令有沒有修改其實沒差
隨便講講 wrote:4.對真有完整證據的銀行,哪會害怕債務人提告
隨便講講 wrote:5.對詐騙集團,訴訟程序就是成本,也增加因詐騙事發而入獄的風險,當然C/P值要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