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粉爆 業者固然有錯 但消費者本身也脫不了關係


齊爾-D-01 wrote:
這則新聞2013年...(恕刪)


要看看是不是有人抽煙自己造成爆炸,不過現在也不會有人承認
消費者若有錯也得到慘痛的教訓了,現在還是先追究業者的責任並避免被脫產,規避罰則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a fu.H wrote:
自由也是要因地制宜...(恕刪)


銀行會被搶-->因為保全太爛?

你會被揍-->因為我看你不爽?

考試作弊-->因為不會被抓到?

錯了就錯了還硬凹,不噴那麼多是會爆膩

人家花錢去派對被噴,不是去被爆...
誰沒年少輕狂過?

國中高中生大家就很懂事?

你到今天成年,
經歷過一些狂歡的活動或是幹過不良的事情,
沒出過大事那是你幸運.....不是你很懂事


別以為國中高中生很有一些危機常識,

就算成年人也是很多沒危機常識的,

現在這個時候少在那邊自以為先知先覺......
煩不成眠的深夜,害怕清晨的黎明。

Gugugu wrote:
您這種說法如同在強暴案說自己衣服穿太少也要檢討...(恕刪)


是的

就如同早聽說李宗瑞是什麼人物

還要跟他去夜店

被撿屍偷拍

字己沒責任嗎?

雪山飛狐 wrote:
誰沒年少輕狂過?國...(恕刪)



不知道有沒有人會去同情被撞得稀趴爛的飆車客,或好勇鬥狠跟人幹架被剁成七八塊年輕人?也許你是的,但我不是。

與這次參加彩虹趴的,我的想法和感覺是一致的。

要去尋求刺激,就等承擔風險。粉塵不但傷害健康有害環保,容易發生氣爆是常識而已。之前昆山高工氣爆死了70多人,最近蘇州台商工廠也是氣爆,死了幾十人。這些血淋淋的例子都無法阻擋這些尋歡客,那該怪誰呢。這些人傷的是很冤,冤在自己連一點保護自己的常識都沒有。
這麼危險的活動相關單位怎麼不禁止!!!
國賠...
PantherHead wrote:
這麼危險的活動相關...(恕刪)


我支持實施宵禁,禁止八大行業與夜店。這樣一定可以減少意外(因為我從不去那些地方)。
國賠?為何我要掏錢賠給那些尋歡客?他們在爽的時候有付錢給我嗎?要夜店要開趴要刺激,那出了意外死傷了自己賠自己吧。

其實說真的
我還真沒看到大大的那個新聞
如果不是版主po的話....

只是看過電視還是電影說過有一點點的資訊
知道粉塵在空氣中散散的會容易爆炸
老媽更是驚嚇,說什麼太白粉也會爆什麼的,太可怕了...

很多新聞如果不是一直報的話,其實沒看新聞的
很容易就miss掉的說....

寶鴨 wrote:
其實說真的我還真沒...(恕刪)

難道現代人的科學知識都只能從新聞得來?
八仙事件真的讓人心痛,
更心痛的是粉塵散布的危害和遇火會爆炸的特性,
連我家平常有看公視"流言追追追"和科普漫畫的小學生都知道,
跨年時的上海踩踏事件也都是機會教育,我會提醒他們避免去人多的地方湊熱鬧,
但多數的台灣年輕人顯然很缺乏這些基本常識.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