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事件,「因玩樂而發生意外不值得同情?」

kzer729 wrote:
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因玩樂而發生意外不值得同情?...(恕刪)

個人不同意這種觀點

如果今天這場活動是違法的 那倒說的通


參加合法的活動 出了意外算自己衰??
(不過 出事後才知現場安衛倒是很差...)
(台灣對於辦群眾活動的核可 真寬鬆??或說沒在管的??)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THE666 wrote:
就沒有人揪,沒去過...(恕刪)


有差吧?

高雄氣爆是在外面,八仙是在私人場所
我是覺得值得同情啊...
這活動或許先前有人提到安全顧慮,
但法令上沒有禁止,加上以前沒出過類似的事故,
所以要說自找是有些超過....

燒燙傷的痛苦遠遠超過一般教訓的程度了,
(酒駕也只是罰個九萬,嚴重燒燙傷比鞭刑還痛苦...)
大家互相幫忙家屬度過難關是人道精神。


vvvvaaaa wrote:
因為不知道粉塵會爆炸,所以自己往危險的地方跑,出事了就說,阿我就是甚麼都不懂,大家來安慰我?...(恕刪)

沒有人要你安慰啊! 粉塵會爆炸這種知識不是多數人知道的
否則媒體也不用去請教專業的理化老師,隨便找幾個路人來問不就可以了?!
要不要去菜市場問幾個賣食物粉的,連開工廠的都未必知道
不然也不會有塵爆職災記錄,你以為開工廠的都喜歡工廠爆掉嗎?
polu wrote:
這次太急著護航了你...(恕刪)


我護航了甚麼?
你倒是告訴我如果沒有情資有犯罪可能,公家單位拿什麼理由去"業務監督"一個派對?!
監督兩個字的意思你懂是不懂?

我沒說公家單位完全沒責任
但是高雄氣爆是年年收了人家管線的管理費,箱涵也是高雄市政府負責管理,八仙樂園是有甚麼場地還是設備由政府管轄還是付了政府什麼管理費來著?!
重點是高雄氣爆之前,冒煙冒了多久了?連花媽都親眼看到冒煙;幾個小時內有多少報案電話湧入?
這次粉塵爆炸是多久前就有什麼預兆可以讓公家單位預防因應的嗎?

01978 wrote:
沒有人要你安慰啊!...(恕刪)


很久前我就有跟站方建議過了。
有些話題可能要發言者自己報上年齡才不會造成誤會。
本魯77年次(1977)
本魯還沒10歲的時候就知道『塵爆』是啥東西了。
因為每週六要準時收看台視影集:百戰天龍!!!
我相信很多本魯同年齡層的都知道這是啥。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發生這件事前 我只知道吸粉塵傷身 但是不知道粉塵會爆炸的人...
誰都有因不知道而犯錯的時候 事後在那五四三酸人很沒意義
明知故犯就不在此列....

lasi_ko wrote:
就算沒發生塵爆好了,聰明的人會跑去那邊去吸一堆粉塵嗎,又不是活體吸塵器。這是算需要常識還是知識。去那的人可以說是沒知識就算了,連常識也沒有。
大多數年輕人只要潮就好
所以需要同情嗎


就跟吸毒趴一樣
那些人會不知道吸毒的壞處?
結果還不是為了潮、爽、流行照吸不誤
之前好像有一篇就討論過辦彩色路跑
一堆人會去吸到
當時的時空背景還是在一個空曠的空間
然後大家走了之後
現場又會遺留一堆又一堆的彩粉

結果現在大家就跑去一個算是比較密閉的空間內?
又用那麼多的彩色粉末

而且那麼多人擠來擠去的
好噁...
我還是在家裡吹冷氣邊健身邊看電視好了


還有之前電視一直打什麼...犀利砂洨啪、世界好大啪...
看到我就轉台
小朋友也會學
這種廣告也能登得上去??
都沒人管?

愛開趴的就去吧!

不值得同情+1
舉辦這類近千人的大型活動一定會申報相關公家單位,並經“審查”後取得同意,以為只是蓋個同意章而已嗎,審查意謂實質監督之責,難得我們有共識~公家單位並非完全沒有責仼

豆子小珍珠 wrote: 我護航了甚麼? 你倒是告訴我如果沒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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