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印鈔機 :逢甲商圈年收破百億, 放眼望去,數不清《年收破千萬元的攤主》

VICCHEN2006 wrote:
(得免登記之商業)
第五條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剛好路過, 好奇問一下.

免登記就等於免報稅嗎? 或隨便他們申報打平或小賺?

流動攤販是沒辦法, 但夜市攤販我都以為是可以取得申請攤位的負責人資料, 直接依攤位的地點與大小核定稅額的. 這樣有營業稅, 也就會有營業所得稅, 雖然其實稅率都很低, 但至少不至於賺飽飽還免稅, 太可惡了.
不要想太多
生意做不起來的早就倒了
所以課不到
生意做得起來的也不怕你課
因為老闆會把稅金加進去啊
不然你以為老闆會自己吸收嗎?

a09036 wrote:
不要想太多
生意做不起來的早就倒了
所以課不到
生意做得起來的也不怕你課
因為老闆會把稅金加進去啊
不然你以為老闆會自己吸收嗎?


逃漏稅的也不用這麼驕傲啊~
課了再說,符合納稅門檻就納稅
很多公司的成本精算也包含稅金部分
有沒有本事漲價客人願不願意買單那些都是後話了
先做個堂堂正正的納稅人
不要做國家米蟲、吞食年輕人的未來才是



路人甲㊣ wrote:
剛好路過, 好奇問一下.
免登記就等於免報稅嗎? 或隨便他們申報打平或小賺?(恕刪)


免登記就免營業稅和營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通常攤販都寫很低或無收入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免登記就免營業稅和營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通常攤販都寫很低或無收入

看來法條就是如此簡陋了, 只要沒有營業登記, 就連個最簡單的核定稅額都不會有, 即使是有其它方式的登記管理, 明知有公開營利.

因為我後來想到新聞報過街頭藝人也是免繳稅的, 當然沒有營業登記, 但要證照的一定有其它的登記管理, 等於定點定時的攤販, 但即使如此也不用繳稅.夜市攤販也是定點定時的, 也是有登記管理的, 政府也明知什麼人在賺什麼錢的, 卻連最簡單的核定稅額都沒有, 不用繳稅.
njp3ej03 wrote:
你確定收的到?
或許吧!可以請台中市政府出來說明,看看這些攤商繳了多少稅!!!
弄個電子商務系統,逼逼逼,一塊錢都逃不了!!!
可惜,政客都怕沒選票!!!

如果真的要顧到各層面的選票
我看最後可能會落得沒半張票
現在民智不似以前
大家要的是公平正義的政府
放任攤商逃漏稅 而緊抓白領上班族繳稅
這樣的情形只會失去更多白上班族的選票
很多不公不義的政策已經慢慢有聲音浮現了
以前不敢得罪的小黃
應該也要慢慢取消福利了吧

njp3ej03 wrote:
弄個電子商務系統,逼逼逼,一塊錢都逃不了!!!

立法規定只能用類似像悠遊卡那樣的工具來消費,禁止現金交易,這樣店家進帳多少就馬上知道了,自然逃不掉稅收
以上都只是假設可以這樣做,當然現實不可能
一切都以選票為上
a09036 wrote:
不要想太多
生意做不起來的早就倒了
所以課不到
生意做得起來的也不怕你課
因為老闆會把稅金加進去啊
不然你以為老闆會自己吸收嗎?
...(恕刪)


老闆要不要自行吸收是他家的事
我只想問問那些覺醒系的年輕人怎麼看債留子孫的問題
要不要發動拒絕去不繳稅的攤販攤位消費的運動?
年觀光人潮1200萬人,營收達到109億元

誰每次逛夜市平均會花900元?
誰每次逛夜市平均會花900元?
誰每次逛夜市平均會花900元?
攤位轉手率平均3個月1成,不是攤攤都賺錢,有賺錢是高租金收入.

營收達到109億元,是猜測還是預估?逛街數人非購買力,攤販沒有開立發票哪裡這些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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