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老闆2013 wrote:請去各大夜店找答案給日本人搞是很多台灣人的夢想如果是東南亞人 就是被迫看到反課綱的學生 才知道 原來上世紀初 台灣就一堆CCR他們的子孫 也是 土耳其男也號稱 搞了上百個臺灣女,臺灣女人的名聲真的被這些民族主義者害慘,他們就是希望塑造所有臺女喜歡被搞[包括祖先],歡迎外國人都來搞台灣女這算啥女權世界前五名的地方啊,看看荷蘭,北歐這些高女權的地方,也沒臺灣這麼虛偽吧?日本人也是,狂拍一堆AV,給外國人印象就是日本女人全民上下熱愛拍AV
剛好看到這篇,可以回復你的問題。課綱爭議/軍中樂園侍應生 不是被迫2015-08-03 02:14:28 聯合報 陳長慶/文字工作者(金門金湖)課綱微調爭議,報載其中有一則為:「慰安婦不能加『被迫』,因金門軍中樂園的軍妓,當年也是『被迫』,史觀必須一致」。筆者對爾時軍中樂園侍應生之來龍去脈,有一些瞭解。因戒嚴軍管時期,筆者曾受聘於金防部政五組,承辦防區福利業務多年,特約茶室(前稱軍中樂園)亦是經辦業務之一,故而當它遭到誤解時,身為當年業務承辦人,必須還原其歷史真相。爾時金門特約茶室,係由軍方聘請非軍職人員經營,並在台北設有「侍應生召募站」。台北召募站對一些在歡場中打滾,或在綠燈戶裡討生活的女子來說,並不陌生。她們為什麼自願來金門服務,無疑都是因為金門有十萬大軍,年紀稍大、姿色稍差點也容易在這裡討生活;加上環境單純、治安良好,不會受到地痞流氓的欺壓及老鴇的剝削。特約茶室除了提供她們舒適安全的賺錢環境外,年節發加菜金,生產或流產發給營養補助費,營業收入採七三分帳(侍應生七成,軍方三成),初抵金門時如果有需要,可無息預借安家費,再按月從所得分期扣還;每星期固定休假一天,但須先接受軍醫單位抹片檢查後始能外出,倘檢查結果呈陽性反應,立即停止營業,送醫治療,以維護她們身體健康,可說對她們照顧有加。有關侍應生召募,金防部對台北召募站亦有明文規定,對於未滿十八歲或發育不全、有配偶或身體殘疾、未滿二十歲未經監護人同意、養女未經生父母同意、罹患性病、有不良紀錄或前科、曾遭本部遣返等情形者,不得召募。自願來金服務者,必須檢附身分證、戶籍謄本、本人同意書等等資料,由台北召募站送金城總室,再透過警察機關做安全查核,如有前科或不良紀錄者,絕對不允許入境。綜觀上述,特約茶室侍應生到金門服務,非僅係出自自願,亦經層層關卡審核始能入境,並無所謂的「被迫」或迫良為娼之情事。倘使她們到金門後有適應不良,或是家中有特殊事故,可隨時申請返台,軍方對她們的照顧更是有目共睹。如此,豈能與二次大戰慰安婦「被迫」事件混為一談。http://udn.com/news/story/7339/1095864-%E8%AA%B2%E7%B6%B1%E7%88%AD%E8%AD%B0%EF%BC%8F%E8%BB%8D%E4%B8%AD%E6%A8%82%E5%9C%92%E4%BE%8D%E6%87%89%E7%94%9F-%E4%B8%8D%E6%98%AF%E8%A2%AB%E8%BF%AB
magpul wrote:新課綱要加入日本強迫台灣婦女當慰安婦,慰安婦的存在,無人否認,但是請問在國民黨時代,尤其八○年代以前的軍中有所謂「八三一軍中樂園」,在裡面服務的女子,不也是被強送而去,且簽下賣身契規定服務年限的「慰安婦」嗎?既然要談慰安婦,為何日本二戰時的慰安婦要寫入課本,國民黨時代的慰安婦不必寫入? 「但是請問在國民黨時代,尤其八○年代以前的軍中有所謂「八三一軍中樂園」,在裡面服務的女子,不也是被強送而去,且簽下賣身契規定服務年限的「慰安婦」嗎?」真的假的?歡迎爆料啊要是無憑無據小心被告
magpul wrote:新課綱要加入日本強...(恕刪) https://ja.wikipedia.org/wiki/%E3%82%A2%E3%83%A1%E3%83%AA%E3%82%AB%E5%90%88%E8%A1%86%E5%9B%BD%E4%B8%8B%E9%99%A2121%E5%8F%B7%E6%B1%BA%E8%AD%B0アメリカ合衆国下院121号決議國際認證的慰安婦美國國會決議1930年代から第2次世界大戦までの間、日本政府は、「慰安婦」と呼ばれる若い女性たちを日本軍に性的サービスを提供する目的で動員させた。日本政府による強制的な軍隊売春制度「慰安婦」は、「集団強姦」や「強制流産」「恥辱」「身体切断」「死亡」「自殺を招いた性的暴行」など、残虐性と規模において前例のない20世紀最大規模の人身売買のひとつである。集団強姦」や「強制流産」「恥辱」「身体切断」「死亡」「自殺を招いた性的暴行」など那強迫搞sm不給走的日本現今在沖繩的紅燈區能那樣搞嗎?
magpul wrote:也曾有傳言有婦女曾遭到政府單位強迫加入,遭到人口販子拐賣,或是未成年少女在軍方知情之下被迫成為雛妓[5]。...(恕刪) 也曾有傳言有婦女曾遭到政府單位強迫加入,遭到人口販子拐賣,或是未成年少女在軍方知情之下被迫成為雛妓[5]。只能拿傳言來強調就只有這麼點程度而已喔我怎麼就不意外呢
豆子小珍珠 wrote:也曾有傳言有婦女曾...(恕刪) 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人就不會對慰安婦事件有客觀看法管先生真有去過831嗎?除自願外被迫要分為二種一種是自身或現實因素被迫像色情按"摸"店站路邊招手的另一種是強迫日據時代是把台灣人看成二等公民治安好是因為不把你當人看建設好是為了更快速利用台灣人與土地補給本土不足軍妓好是因為招來的不是皇民要怎麼玩都可以這跟現在自願去被阿兵哥戲稱要蓋枕頭的831是不能比在831亂玩是要被關禁閉當時的婦女地位有多低?看看現在的日本再拉低等級到二等公民來想想當時更沒社會地位的台灣婦女的生活品質